我今年23歲,男票25。

我跟男票是在大學認識的,他比我高一級,他是去年畢業的,我是今年才畢業,他已經工作一年了。前兩年的感情還是很好的,到了今年這半年,老是吵架,大大小小,我這個人脾氣很倔,有時候吵架厲害了,我就會提分手,但是又沒分。男票平時對我挺好的,我想買什麼,他都會買給我。但是,他的脾氣也很倔,尤其在一些事情上,我跟他提建議,他幾乎不聽,有時候結果證明他錯了,他就會給自己找一堆理由,然後下次,他還是會一意孤行,不聽我的建議。我們倆談了三年了,雙方父母也都見過了,我是山東的,男票是江蘇的,我爸媽這邊是嫌遠,不太怎麼同意,但是後來見了男票,我又一直堅持,我爸媽這邊就持中立態度了,男票父母是很滿意我的,很支持。所以我們打算等我考上編製,就定下來。

沒想到,今天又吵架了。原因是我跟男票說以後想要兩個孩子,男孩隨他姓,女孩隨我姓,結果他就直接來了句,你就死了這條心吧,不可能的。我當時就懵了,大概一年之前吧,我也問過同樣的問題,當時他是同意的,可是今天死活不同意,跟我吵架。因為我本身遠嫁,家裡還有一個7歲的妹妹,男票家裡有一個姐姐,一個弟弟,我就覺得以後有個孩子跟我姓,我也感覺他們家重視我,可沒想到男票說這樣他會很丟人,他父母也不會同意的,親戚也會嘲笑他們。我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我知道他們家稍微多少有點重男輕女,所以男孩跟他姓,女孩跟我姓。我現在的打算就是他要是同意的話就繼續交往,不同意就分手。他沒說什麼,現在冷戰呢。

該不該分手?


趕緊分!放你男票一條生路…………他會感謝你的不嫁之恩

這種事,在意的人很在意,不在意的人很無所謂,身邊很多同齡人是跟母親姓的,比如我兩個表姐,比如我小學n年的同桌,等等。但是確實跟男方姓是主流,有些思想固執一些的家庭就不願意家裡有孩子是跟女方姓的。這事吵架沒多大用,他們既然根深蒂固地有這種想法,那就算勉強讓孩子跟你姓了,也終究在心底是個疙瘩,以後稍稍有點矛盾就會被提起,難安寧了。

所以呢,要不就是你自己改變下想法,如果你也改變不了的話,既然這個問題無法磨合就趁早好聚好散吧。

其實我最想吐槽的一點是,他以前答應,後來又不答應了。我之前有個未婚夫,因為年紀到了,剛認識沒多久就被雙方父母定下來的那種,沒有任何感情基礎。當時我說我就兩條底線,其中一條是:我挑食,確實挑,會吃的東西一雙手數的過來他全知道,我說我能改的話快三十年了早就改了,確實改不了,所以你別逼我吃我不會吃的東西。他答應得好好的,那我也就同意了,結婚日子都定好了,婚紗照都拍好了,他家給我買的車我都已經開著了,結果,他仍然把我說過的話當耳旁風,一再地要求我吃這吃那,說這麼挑食以後懷孕了怎麼辦生孩子了怎麼辦云云。可是我就是雞鴨魚海鮮牛羊兔都不會吃啊,一吃就吐啊,一吃就噁心一直反胃會發燒要去掛鹽水啊,體質就這樣我也很無奈啊,這不都是之前咱們早就說好的事嘛?當時不能答應你直說啊,何必這樣曲線救國呢?先什麼都滿口答應,妄圖以後在生活中再慢慢改變我or妄圖事後有了感情再要我慢慢妥協。

嚴肅地再次和他談論這件事,他仍然覺得該吃的東西還是得吃,然而我確實吃不了。既然有不可調和的矛盾,那也沒辦法,當機立斷,分了。


分之,而後答主和你的男票都沒有本題的苦惱了。


第一,你提到了遠嫁。你強調遠嫁是什麼意思呢?嫁的近了又怎麼樣?距離父母的遠近並不能改變或者影響你的生活,嫁的近,婆婆欺負你,你父母能去給你討個公道?嫁人不分遠近,這個並不是重點。 第二,你男朋友家孩子真多。三個孩子,OMG!我是獨生子女,所以真的沒法想像一個家庭有這麼多孩子,孩子多了,幺蛾子就會多。所以你們以後的家庭關係會複雜,除非你們遠離這一大家子,不然每當過年的時候,每當你們聚在一起的時候,每當你們都有熊孩子了的時候,我想你的頭都會爆炸。 第三,重男輕女。我真的沒法理解重男輕女的思想,舊社會賦予男性更多的權利,同時也賦予了男性更多的責任,大部分女性都依附於男性生活,所以產生了男權社會。可是現在女性需要依附男性嗎?我覺得大多數女性都可以養活自己,甚至有的女性還會養家。重男輕女還涉及到傳宗接代的問題,我想說,生孩子是男人一個就可以了嗎?男人又不是雌雄同體,沒有女人他能有孩子嗎?所以,男朋友家重男輕女你就應該忽視他們,甚至是遠離他們,畢竟無論怎麼樣,男孩女孩都是你自己的孩子,對父母來說意義都是相同的,都應該得到同樣的愛與呵護。

第四,孩子的姓氏。我是獨生子女,我父母也很開明,所以我一直認為我自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我不屬於任何的姓氏,難道我跟我父親的姓氏我就是父親家族的人嗎?那我媽媽還生養了我,那怎麼算。你的要求很合理,男孩跟隨父親的姓氏,女孩跟隨母親的姓氏。因為生養一對兒女並不是你男朋友自己完成的,你有權利強調你自己與他平等的獨立性,所以我認為你有權利要求你的女兒與你是一個姓氏。你男朋友的想法大概就是我的孩子就是我們家人,就得跟我的姓氏。這種思想真的太可怕了,他在這個問題上並未尊重你將來作為一個母親的權利。我在男女問題和個人歸屬父母誰家的問題上一向強硬且具有獨立性,我父親有時候會說我是他們家人,我總會反駁,因為我覺得我誰也不屬於,我就屬於我自己,如果我屬於我父親,那我母親呢?

最後,這個事情只是一件小事,但是卻可以體現出你男朋友的價值觀,為這件小事說分手真的不值得。如果你以後和你男朋友結婚了,我建議遠離你的婆婆一家人,你是外地人,思想觀念的碰撞真的很可怕,總要有人去妥協,如果他們頑固,你又不妥協,那誰都不會開心。如果,你男朋友在未來兒女姓氏的問題上不妥協,你也不妥協,如果他堅持分手,那你就跟他分手好了,這種死腦筋,活在舊社會的人,活在舊社會的家庭,如若不能遠離,你不嫁他也罷!

……謝邀,為什麼不改用扔骰子呢。


容易被人誤解你媽再婚啊你們不是一個爸爸啊會給孩子帶來很多煩惱


首先,根據現行的姓名登記條例,子女的姓,可取父姓也可取母姓,甚至同時使用父母的姓也可以,比如父姓李,母姓王,孩子姓李王、王李都可以,這叫雙姓起名,不算複姓。而且現在上戶口的時候,也推薦這種雙姓起名,大大減少了重名的現象。

別的廢話就不多說了,就單純說一個條件,題主願不願意為了這個男人,繼續和他們家的想法,他們家的生活環境作戰?

要是願意為了這男人付出,那就先放下這個話題,該幹什麼就幹什麼,要是不願意,那就分手。

像題主這種取名的問題,因為問題本身不涉及利益,就是純粹的價值觀問題,有的人就是願意守著老一套,而有的人就願意接受一些改變,兩者也沒有任何對錯優劣之分。

但背後引申出來的含義,更多的是將來丈夫願不願意為了妻子去妥協,去改變自己,這個程度就看個人的把握了,男人為了女人改變是不錯,可男人有自己的堅持的想法也不錯,怎麼衡量就看題主更想要哪種了。

最後就一句話,感情中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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