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在一家三甲醫院工作,晚上下班以後已經七點了,下雨,走到院子裏的角落被三個男人攔住,自稱是警察,說我老媽涉嫌信用卡詐騙且數額巨大,要求找個人少的地方說話。老媽直接領著他們去了病房樓大廳找保安,其中一人出示了警官證但不允許拍照,還說為了給留面子所以沒去單位直接找而是等她下班去攔人,之後老媽撥打110,110警察來後證實說此人警官證為真,另兩人為協警。老媽出示了工作證,這三位表示說認錯了人,拿出一張照片給老媽看詢問是醫院哪個科室的。之後拿證件的人向老媽賠禮道歉了(在要求下)。

整個事情過程是這樣,雖然110的警官認證警官證是真的並表示辦案程序如此,但是就此我產生以下疑問:一、警察連人都沒有搞清楚就上門攔人?連科室都不清楚的話到人事科一查就很明白了啊二、真的數額巨大的話還要留面子?還下著雨到樓下等人家加班下班?三、110警官怎麼驗證警官證真假的?

四、有沒有可能警官真案件假?


依次回答你的四個問題。

一、警察連人都沒有搞清楚就上門攔人?連科室都不清楚的話到人事科一查就很明白了啊

答:不要過高估計警察的觀察能力,其實大部分警察都是普通人,那種眼光銳利、氣場強大的偵查員只佔一小部分,那是真正的精英。況且很多人居民身份證上面的照片和本人生活中的樣子有一定區別,不是那麼容易識別的。

二、真的數額巨大的話還要留面子?還下著雨到樓下等人家加班下班?

答:涉案金額巨大的經濟類犯罪案件的偵辦追求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並重,首要是儘可能多的為受害者挽回經濟損失,這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具有一定社會地位,警察公事公辦,只要犯罪嫌疑人端正態度說清犯罪事實,積極配合退贓,沒有必要讓犯罪嫌疑人在公開場合出醜,這也有助於犯罪嫌疑人擺正心態,彌補受害者的經濟損失。

再者,如果公開場合直接動人,相當於向社會大眾傳遞了這個人即將遭受牢獄之災的信息,那麼許多與其有經濟往來的社會關係都會迅速與其切割,犯罪嫌疑人經濟狀況如果因此變得更加糟糕,那麼挽回損失就越沒有希望。試想如果你購入的一隻股票存在嚴重風險,你的第一反應肯定是趕快拋掉,同理。

三、110警官怎麼驗證警官證真假的?

答:查警號啊。

四、有沒有可能警官真案件假?

答:你硬要說絕對沒有那不可能,林子大了畢竟什麼鳥都有,但可能性非常非常低,經偵這個警種的特點決定了絕大部分經偵民警不會以身試法,更何況膽大包天到辦假案子。但是經偵有可能會在某一個階段介入一樁事後被證明為民事糾紛的案子,這是因為經濟犯罪和民事糾紛的界限本來就十分模糊,甚至有可能案情相似的案件在A省被當地警方界定為民事糾紛,不予立案,在B省則被當地警方界定為刑事犯罪立案偵查。這是我們非英美法系國家存在的一個需要解決的矛盾。


一、警察連人都沒有搞清楚就上門攔人?連科室都不清楚的話到人事科一查就很明白了啊

二、真的數額巨大的話還要留面子?還下著雨到樓下等人家加班下班?三、110警官怎麼驗證警官證真假的?四、有沒有可能警官真案件假?

關於你這幾個提問的問題我的看法是

一:當事警察可能情報出錯或者沒認清楚人,這是很正常的事情。退一萬步講當事警察當時以為你母親就是他們要找的人不上門找人還幹嘛?還得讓您母親自己走一趟?你母親當時,我說的是當時,在他們眼中可是所謂的嫌疑人哦。

二:你母親被攔住是下了班以後發生的事情,不是找了你母親後民警還在樓下等著你母親下班。別人都說了給你母親留面子了,還要怎樣?你母親的嫌疑又不是什麼惡性案件,況且辦案除非有必要,能盡量保證隱蔽性就得保證,還考慮到你母親是單位人員,傳出去不好,肯定得盡量消除一點影響,況且又找錯了人了,豈不是更好嗎?但有一點值得肯定,他們能等到你母親下班那麼在你母親上班的這段時間內你母親已經被點上水了。難道要直接一上來大大咧咧的證件一套,宣佈權利大庭廣眾之下上銬帶走?真沒到那地步啊。

三:警官證這個樣式太多了,各地的警官證都不一樣,有的證件套有夾層有的沒有。有的證件白底有的是藍底各種底,有的單純是個證件有的不僅是證件還有特製兼顧一些辦公場所物證室的門禁卡功能。

四:這個問題,就好像有沒有外星人一樣,我回答不了。


信用卡詐騙,大致判斷是因為信用卡惡意拖欠,銀行報案了~沒去人事科,樓下等,再到辦公室,等110過來,這種情況下基本上假警察早溜了。。經偵案件,通常抓捕不會太激烈,不去人事科,一查絕對滿城風雨,沒必要。。找錯人也很正常。。我都找錯了好幾次了,都是工作,被我抓錯的人也可以理解~至於真警察辦假案。那是腦子有病的警察才會做
留面子還不好?去了人事科,再遇上閑著無聊大嘴巴的,管你是不是真涉嫌犯罪,給你傳的滿城風雨有意思?誰會辛辛苦苦辦假案,要做壞事直接綁走就是了,哪能等到110來核實。
天哪,三甲醫院醫生的兒子竟然如此幼稚。


一、警察連人都沒有搞清楚就上門攔人?連科室都不清楚的話到人事科一查就很明白了啊

首先,辦案之前我也沒見過這個人,只能根據簡單的身份證照片或者其他途徑看這個人,但是準確性可不好說,認錯人時候不少。但是為工作,說幾句好的相互都理解。而且有時候不能跟公司單位說,如果真是嫌疑人,跑了,更麻煩。

二、真的數額巨大的話還要留面子?還下著雨到樓下等人家加班下班?

有嫌疑,不能肯定,不敢抓了就走,如果不是或者認錯,需要擔責任的,現實不是電影,把任何人任何時候都能隨便帶到派出所,不可能。

三、110警官怎麼驗證警官證真假的?

打110,諮詢警號,一問便知。

四、有沒有可能警官真案件假?

北京,我沒有遇見過也沒聽說過,要被揭穿這是要負法律責任的,重點的判都有可能,這種傻子現在全國都不多吧。


人如果查清楚了,迎接你媽的,就是直接摁地上了,哦,對了,女性說不定會輕一點了當然——警察連人都沒有搞清楚就上門攔人——如果你媽真是護士——患者說,你連病都弄不清楚就亂開單子檢測——有什麼區別?

當然,驗證真假,個人覺得,如果要帶走你,出示傳喚證、拘留證,警察證,而且有蓋派出所或者公安局章的,你就老實跟著走,當然,你可以報警,你可以要求選擇到最近的公安連鎖店——派出所驗證下。如果僅僅警察證,還要調查的,你可以考慮在你單位找個地方接受調查

至於案件假,你們家沒得罪什麼人吧...花這麼多力氣整你們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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