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超俱樂部「限薪」方案公佈,違規者或被處降級重罰

  北京頭條客戶端11月25日消息,11月25日上午,中國足協在蘇州舉行中超聯賽工作會議。會上,中國足協向各中超俱樂部代表公佈了中超俱樂部中、外球員「加碼限薪」的具體細則。2021賽季,中超每傢俱樂部單季支出總額不得超過6億元,其中用以支付本土球員及外籍球員薪酬的最高分別最高不得超過7500萬元人民幣、1000萬歐元。本土球員頂薪為稅前500萬元人民幣、外籍球員頂薪為稅前300萬歐元,中、外球員平均年薪最高分別不得超過稅前300萬元、150萬歐元。為確保「限薪」工作切實有效,中國足協推出了細緻而嚴格的監管措施,同時配以力度空前的違規懲戒措施。俱樂部一旦單季支出總額超標,將面臨最多「扣除24個聯賽積分」的重罰,而一旦有俱樂部違規發放球員薪酬,將被取消成績,並直接被處以降級處罰。球員若未按規定申報收入(收益)情況,將面臨被停賽2年的重罰。

  繼24日下午組織召開中甲俱樂部會議後,中國足協於25日上午在蘇州組織召開了中超聯賽工作會議。由於在此之前,各方對於職業俱樂部球員「加碼限薪」早有心理準備,因此中國足協在本次會議上直入主題,將有關中超聯賽俱樂部中、外球員限薪方案的具體內容直接拋給各傢俱樂部代表。方案顯示,中超每傢俱樂部2021賽季的總支出額度最高不得超過6億元。

  與此前外界傳聞猜測的內容一致,新賽季中超俱樂部本土球員的頂薪標準由此前的1000萬元(國腳1200萬元)減半至稅前500萬元、各中超俱樂部單季本土球員薪酬總額不得超過7500萬元,本土球員平均年薪不得超過稅前300萬元;中超外籍球員頂薪為稅前300萬歐元,各中超俱樂部單季外援薪酬總額不得超過1000萬歐元,外援單季平均年薪不得超過200萬歐元。

  方案還明確,U21本土球員的年薪原則上不超過稅前30萬元人民幣。不過一旦此類球員單季職業聯賽外加足協杯總出場時間達到900分鐘以上,那麼其薪酬可以突破這一額度的限制。

  對於有可能涉及降級的中超俱樂部,方案明確規定,一旦某中超俱樂部降入中甲聯賽,那麼在降級後的第一個賽季裏,該俱樂部可以不必按照中甲俱樂部單季支出總額最多2億元的標準執行支出上限規則。在這個作為緩衝期的賽季裏,此類俱樂部的單季支出不得超過上一賽季在中超聯賽的實際支出額度。由此不難看出,中國足協在設定各類「投入限額帽」的問題上,既要引導職業俱樂部理性投入、為俱樂部減負,同時也要實事求是,結合當下職業俱樂部面臨的疑難問題,靈活調整規定細則。

  相比於「限薪」方案,最令與會代表震撼的還是配以推出的「監管與懲戒」細則。在各方看來,比起方案推出,限薪能否執行到位纔是關鍵。對此,中國足協除將通過一家或兩家知名會計師事務所落實對「限薪」政策落地監管外,還推出了一套空前細緻而嚴格的違規懲戒規定。

  根據規定,中超如有俱樂部單季支出總額超標的,超額比率在20%以內的,將被扣除6個聯賽積分,超額比率在20%至40%之間的被扣除12分,再有進一步超標俱樂部,最多將面臨扣除24分的重罰。

  對於俱樂部單季球員薪酬支出超標,規定也有對應的處罰標準。具體來說就是,某俱樂部如單季外援薪酬支出總額超過1000萬歐元的上限,那麼將被扣除9個聯賽積分;本土球員支出如突破7500萬元的限額,那麼同樣將被扣除9分;如果中、外球員薪酬支出總額均超標,那麼該俱樂部面臨扣除18分的重罰。

  此外,如果有俱樂部違規發放薪酬,一旦被查實,該俱樂部將被取消成績,被處以降級的終極處罰。球員如果沒有按規定申報收入(收益),一經查實,將面臨24個月的停賽處罰。

  需要強調的是,中國足協在方案中提及「球員收入」包括工資、有價證券、房產等。不包括獎金。球員收入統一為稅前薪酬;球員如果和第三方簽訂商務合同,需得到中國足協或授權機構認定,否則起收入將計入薪酬;

  俱樂部不得通過關聯公司向球員或直系家屬發放現金等報酬。對此有業內人士分析稱,「從罰則內容來看,中國足協在方案推出前,已經做了大量調研工作,同時通過專業人士,在規則修訂上堵住了各種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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