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生明明很喜歡你,卻遲遲的不表白。這是為什麼?作為女方,會不會覺得他沒有勇氣,不值得以後相伴?
雙方都不表白,雙方都不值得託付。
確實如此,不敢表白確實有點慫不過絕大多數男的都是這樣。他真要隨便就表白了你不覺得又太輕浮了?又怎麼確定他不是大網捕魚撈一個是一個呢?
首先要不要給他機會看你怎麼考慮吧,如果確定不接受就果斷一點,明確告訴自己你倆不可能的你無法接受他的懦弱並且行為上遠離他,然後你倆徹底結束,這樣對雙方都好。
不過你既然來問了說明你對他有好感,或者最起碼不討厭甚至內心深處有想過跟他在一起不過這貨 太慫了一直不表白總不能你一個女生去做吧?所以建議你可以適當給他點暗示,讓他知道你倆是有機會的,然後等他表白,持續一段時間吧(多久自己把握,建議一個月左右就行),如果這樣他還沒來表白那他就不是慫那是傻,即便以後在一起了你也會被這個鋼鐵直男打敗的。
所以個人看法就是,給他個機會看他能不能抓住,能的話就試著在一起,抓不住就趁著沒有陷入太深放棄吧
最後,戀愛可以感性婚姻必須理性,如果戀愛是「試婚」(詞不合適就是表達個意思),如果確實有不可調和的矛盾果斷分吧(比如三觀不合比如習慣相悖比如限制性的感情,對方控制性強等等,只要對方有你不可接受的缺點並且溝通無效就早點分吧,也許分手後對方會改,但是沒有大的變動有些習慣不會變的)最後一段是隨便吐槽一下,跟問題無關。
因素太多,自己不夠強,沒有好的生活技能,錢不夠時間不夠沒法照顧人之類的
唉,活著真不容易
表白這事太難了,我都給不了你什麼,我拉你受苦幹嘛
至於勇氣,其實不用考慮這個。一個男的真要是生活方面過得去,該出手早就出手了。
至於陪伴,如果女方不介意的話,確實值得陪伴,但如上文所說,他太難了,還是多為他打打氣,出出主意改變生活好了。
那些拿來說服你閨蜜的,
用來證明對方喜歡你的蛛絲馬跡,
就不要再提起了。
作姦犯科不想承認的,才需要蛛絲馬跡來確認。
真正的喜歡,從來都是熱烈明顯的。
如萬馬奔騰,敲打你心。
需要拿放大鏡來尋找的,
不是太渺小,就是不存在。
(這是以前在一篇文章裏看到的一段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