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搶救無效去世,電動二輪車自南向北,檢測屬於機動車範疇。一方重型半掛車自西向東在第三車道以77時速行駛。

責任認定書怎麼劃分?


1、電動車南北向有讓行標誌或者停車讓行標誌。電動車應停車觀察,禮讓大貨車優先通過。

大貨車路權高於電動車。

2、無讓行標誌,雙方直行,交規規定此時右側優先通行。大貨車應剎車減速禮讓右側電動車優先通過。

電動車路權高於大貨車。


鑒於事故造成電動車駕駛員死亡。

1、電動車路權高於大貨車時,且電動車無明顯違規情況下大貨車全責。

2、大貨車路權高於電動車時,且大貨車盡到安全義務,剎車及時,車輛制動性能合格,沒有超載等。電動車全責。

3、雙方都有違反交規導致或加重事故情況下,根據情況主次責或者同責。


請專業人士斧正@蜻蜓隊長


如無讓行標誌,半掛車未讓右方道路來車先行,主責以上。

如有讓行標誌,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讓行,主責以上。

以上責任僅代表兩方無其它違法行為時的責任劃分,亦是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這個事故的關鍵點要看電動車的來車方向有無讓行標誌或者標線,有標誌要求停車讓行,那麼電動車起碼要承擔主要責任以上,反之無標誌標線的話大貨車應該讓右方道路來車先行,大貨車應當承擔主要以上責任。


只看這張圖的示例,電動車主責以上甚至全責。因為民事主體死亡估計護欄損壞的錢不用賠了。大車如果保險買的足估計交警會協調從交強險部分適當賠償給死者家屬吧。


是否 ?紅綠燈,人行橫道,讓行標誌等


如果路口沒有停車讓行的標誌,卡車不按規定讓行和電動車沒有各行其道都是違反低級原則的嚴重錯誤,考慮到一方死亡,責任認定可能會偏袒死亡一方。卡車主責或同責,電動車逆行,卡車沒有讓右。

都2020年了,很多回答還在說支路讓主路,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早就沒有支路讓主路的說法了,沒有信號燈和標誌標線,一律讓右~


這個應該是電動二輪車的責任,拖掛車那條是主路,而電動車沒有避讓,而且拖掛車沒有超速,沒有違章。不過畢竟電動車車主死了,處於受害方,所以拖掛車多多少少需要賠償一些的。


為啥沒人提半掛車77時速過路口?我不信哪個沒有紅綠燈的城市道路路口允許77的時速通過。

半掛車超速應該是沒跑的,不可能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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