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抢救无效去世,电动二轮车自南向北,检测属于机动车范畴。一方重型半挂车自西向东在第三车道以77时速行驶。

责任认定书怎么划分?


1、电动车南北向有让行标志或者停车让行标志。电动车应停车观察,礼让大货车优先通过。

大货车路权高于电动车。

2、无让行标志,双方直行,交规规定此时右侧优先通行。大货车应刹车减速礼让右侧电动车优先通过。

电动车路权高于大货车。


鉴于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死亡。

1、电动车路权高于大货车时,且电动车无明显违规情况下大货车全责。

2、大货车路权高于电动车时,且大货车尽到安全义务,刹车及时,车辆制动性能合格,没有超载等。电动车全责。

3、双方都有违反交规导致或加重事故情况下,根据情况主次责或者同责。


请专业人士斧正@蜻蜓队长


如无让行标志,半挂车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主责以上。

如有让行标志,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让行,主责以上。

以上责任仅代表两方无其它违法行为时的责任划分,亦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这个事故的关键点要看电动车的来车方向有无让行标志或者标线,有标志要求停车让行,那么电动车起码要承担主要责任以上,反之无标志标线的话大货车应该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大货车应当承担主要以上责任。


只看这张图的示例,电动车主责以上甚至全责。因为民事主体死亡估计护栏损坏的钱不用赔了。大车如果保险买的足估计交警会协调从交强险部分适当赔偿给死者家属吧。


是否 ?红绿灯,人行横道,让行标志等


如果路口没有停车让行的标志,卡车不按规定让行和电动车没有各行其道都是违反低级原则的严重错误,考虑到一方死亡,责任认定可能会偏袒死亡一方。卡车主责或同责,电动车逆行,卡车没有让右。

都2020年了,很多回答还在说支路让主路,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早就没有支路让主路的说法了,没有信号灯和标志标线,一律让右~


这个应该是电动二轮车的责任,拖挂车那条是主路,而电动车没有避让,而且拖挂车没有超速,没有违章。不过毕竟电动车车主死了,处于受害方,所以拖挂车多多少少需要赔偿一些的。


为啥没人提半挂车77时速过路口?我不信哪个没有红绿灯的城市道路路口允许77的时速通过。

半挂车超速应该是没跑的,不可能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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