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大樓著火,元兇又是外保溫,國內已經發生眾多外保溫著火事件,造成了重大損失,那麼該由誰來負責?

開發商:通過政府審批,驗收的項目,憑啥要我負責?

施工方:按圖施工的,通過了驗收,憑啥要我負責?

設計方:按規範設計的,通過了審查,憑啥要我負責?

監理方:已經嚴格監理施工方按照圖紙施工,憑啥要我負責?

質檢站:what???


這個問題如果設計出錯那就是設計原因,如果設計選的材料是對的施工放擅自更改保溫材料,或者以次充好那就是施工方原因。

原因為,建築分民用建築和工業建築。

如果是工業建築而且是可燃易爆站場,建築要求為二級防火,所以保溫不可能允許著火。

如果是民用高層建築、別墅小洋房等人員較集中區域,建築也有防火等級要求,而且有明確的耐火時間要求。耐火時間是指結構件被燒跨的時間。如果農民自建房那就管不上了。

但是,目前保溫材料都基本推薦採用阻燃材料,或者不燃材料。如果材料不做假,設計選型正確,保溫層著火可能性不大。

需要強調的是這裡指的著火是保溫材料層著火。


要看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如果是開發商設計缺陷導致的就是開發商負責,如果是人為的就誰放火誰負責


這個問題是多方面的,也是多個階段造成的,從一開始的建築階段,以及後期的驗收階段,如果每個階段都能夠按照嚴格的要求去檢驗,這個概率會大大降低。


這負責的人多了,發明的人,生產的人,出廠檢測的人,招商的人,施工的人!主要要看哪個環節出了問題,火是什麼原因起來的……


保溫材料頻繁著火,得分析著火過程發生在哪個階段,如果著火過程發生在施工階段,且與合同約定的業主風險無關,則該著火責任應屬於施工單位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責任。

保溫層材料著火原因一般包括電流過載或短路起火,動火作業操作不當起火,亂丟煙頭引發火災,電焊渣火星飛濺到保溫層材料引燃材料起火,保溫層附近的可燃物起火殃及保溫層材料著火,使用天然氣替代乙炔氣體引發火災造成保溫層材料起火。

不管哪種起火原因,施工單位在動火、電焊作業前,應做好防火安全應急預案,防止動火作業引燃周圍物品,導致保溫層材料起火,動火作業前,應該劃分動火作業區,作業區域內禁止放置可燃物品,若可燃物質已經存在,應該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防止可燃物質可燃。

作業區內,應放置滅火器材,派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監督管理動火作業安全,警戒火情的發生,安全管理人員一旦發現火災隱患,應要求作業人員立即整改,情況危險時,應命令作業人員暫時停止施工,待危險因素排除後方可恢復作業,確保作業防火安全。

施工單位應該確保保溫材料的設計要求、性能,保溫材料應選擇耐高溫材料,若設計所選擇的保溫材料為非耐高溫材料,施工單位應建議業主選用防火保溫材料,從源頭上杜絕火災隱患,把火災隱患消滅在選材階段。

如果保溫層材料起火發生在工程驗收之後,則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是施工質量問題引發保溫層材料起火,則責任為施工單位承擔,如果原因是因為業主使用不當,造成保溫材料著火,其責任應該由業主自行承擔。

以上僅個人意見,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材料供應和生產商,材料阻燃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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