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主人公特別喜歡森林的


《小礦工》


謝邀。這個提問比較寬泛了,我乾脆理解為題主是指故事情節與深山密林景色結合的比較緊密的作品,情節描寫與自然風景描寫混融一體。抽離出任何一種元素,作品就是不完整的。如果排除詩歌與散文與戲劇(必須排除,否則李白啊、王維啊、蘇軾啊、梭羅啊在這方面的短篇神作太多了),那麼,英國作家吉卜林的《叢林之書》和《叢林之書續篇》當是首選。

吉卜林雖是早期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但他後期的作品商業氣息濃厚,為普羅大眾所熟知,這裡就不介紹了。

下面給題主推薦一位寫景非凡的作家,就是美國作家詹姆斯·庫柏,他是美國小說的鼻祖,被歌德加以讚美:「即使在歐洲,人們也確信,庫柏具有獨立的天才,很高程度的獨立的天才,他第一次把美國的過去和現在提高到成為文學的題材。」「我欽佩他的豐富的素材和對素材的巧妙處理。創作象庫柏這樣材料豐富而又前後連貫的作品是不容易的。」

除了歌德,普希金、萊蒙托夫、別林斯基、巴爾扎克、雨果、高爾基都對他讚不絕口。

庫柏一生筆耕不輟,創作了大量的題材各異的作品(50多部小說和其他著作)。長篇小說《間諜》是美國文學史上首部享譽世界文壇的小說。但庫柏真正的鴻篇巨製,則是五部曲《皮襪子故事集》。這五部長篇小說,按創作年代排序,是1823年的《拓荒者》,1826年的《最後的莫希幹人》,1827年的《大草原》,1840年的《探路人》和1841年的《殺鹿人》。

五部長篇小說,主要是敘述森林獵手、綽號「皮襪子」的納蒂·邦波一生傳奇的命運。五部曲按故事情節發展,又不同於創作年代。順序是《殺鹿人》,年輕冒失的「皮襪子」納蒂·邦波首次登場,經受了三大考驗:1、第一次參加戰鬥並手刃敵人。2、被捕後遭遇酷刑差點被殺害。3、大美女朱迪思的愛情誘惑。從而拉開他九死一生的傳奇大戲的帷幕;其次是《最後的莫希幹人》與《探路人》,以18世紀中葉英法兩國在美洲(國)大陸的混戰為背景,已是傳奇大俠的「皮襪子」為保護英屬印第安人的利益而毅然參與角逐,與法國殖民軍展開一場場戰鬥;再次是《拓荒者》,描寫在獨立戰爭後,紐約州開發土地上平靜的小城鎮生活已不合「皮襪子」的口味,他離開被白人開發的土地,進入西部大森林中開始新的狩獵生涯,戰鬥的靈魂得以漸漸平息;最後一部是《大草原》,描寫英雄遲暮,已經90歲的傳奇英雄「皮襪子」納蒂·邦波迎來最後的挑戰,在大草原上結束了輝煌的一生。

庫柏的小說,尤其是《皮襪子故事集》,以描繪森林景象、自然風光為優。他擅長利用「蘊藏著不可知的、充滿威脅的濃密森林以及神秘莫測的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來渲染浪漫色彩。在他的筆下,印第安人出沒的森林和草原,都被賦予瑰麗的色彩。而他的環境描寫又總是跟情節的變化、人物的心情交融在一起」——《殺鹿人》翻譯者宋兆霖語。

巴爾扎克評論道:「看來,彷彿就是您自己俯身在那些百年古樹的樹蔭之下,在辨識印第安人的足跡。那兒危機四伏,迫使您去仔細研究山岩、瀑布、石灘、樹叢;您再現了那片土地;不是他進入了您之中,就是您進入了它之中……」

但客觀點說,庫柏作品的思想不夠深刻,人物有些模式化,愛情描寫上也有些俗套。還是巴爾扎克的評論:「如果庫珀在刻劃人物方面也達到他在描繪自然景觀方面的同樣成就,我們這門藝術就會以他的話為準。」可見庫柏的森林景色是何等奇妙。

ps:醉後答,寫得有些亂,題主將就著看吧


奧尼爾《瓊斯皇》


卡爾維諾的《樹上的男爵》,我最喜歡的小說之一,主人公自幼年爬上樹後,再也沒有下來。他練就了猴子一樣的本領,把森林當作大地自由穿行。同時也做了許多了不起的事。全書描摹傳神,情節有趣,意韻豐富,非常值得一看。


外國《瓊斯皇》,中國《原野》


奇幻森林。


俠盜羅賓漢?

人猿泰山?

林海雪原?

卡彼拉的篝火?

完全符合樓主要求嘛,主人公都巨喜歡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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