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同罪就行了


死刑

我會問候他祖宗十八代,但是我不會詛咒他的孩子,錯的是他╱她,又不是孩子。

我們這裡有個人販子偷孩子的時候被路過的大叔看著了,大叔就問他那孩子我認識,你是他啥人啊?然後那人販子露怯了,當場被抓,求那人別報警,大叔來了句滾你 的,什麼生意都做(一堆罵人的話)


沒辦法。如果當場抓現行,他會說「認錯人了…」 誰也不能拿他怎樣。 如果真被拐了,大部分人後半輩子沒有機會在網上討論這個話題了。有極少數幸運者逃出來的就算報警也很難找到第一個拐騙你的人(一般拐賣鏈涉及人很多,經過很多地域,無從查起)。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治安好的城市生活,敏感些,別信陌生人吧。也期待未來法律更嚴格,從根本上杜絕人販子吧。


我們家孩子七歲時候丟過一次(原因不願說,勿噴),幸好是走丟了。找不到的時候,覺得只要能知道孩子下落,確保安全,我死了也願意。你說要是人販子拐了,我該怎麼辦?況且人販子一人作惡,我們家至少兩個人沒法活,他們能好心到只做一次生意?

堅決支持人口買賣同責,死刑!


即使中國日益強大,但是這個問題,我只能回答你,還真的就短時間內沒辦法徹底根絕。

偏遠地區,生育困難的夫妻,販賣器官的畜生,只要有市場就有交易,多的是為了錢鋌而走險的人。

遇上這種,普通人能做的就是報警,交給警察來處理。

我建議法律對待人販子的刑法可以再重些,再嚴格一些!我真心覺得中國律法對待這些有時候真的過於溫柔了。


出生就把DNA錄進公安系統去。拐賣的孩子上戶口,建立身份證都需要卡這個門檻,就解決了。


沒有需求就沒有買賣,一些窮困的村落的成年男性娶不到媳婦,或者生不出男孩,這樣的需求導致人販子鋌而走險,因此這不只是一個法律問題,還是社會問題,一些地方太窮了。

從道德上看,確實是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人販子偷孩子拐婦女,毀滅了別人的人生和家庭。但是從法律上看,如果拐賣婦女兒童一律死刑,會造成人販子無所顧忌,會讓他們為了避免警方發現甚至殺害婦女兒童,更加難以救回,因為不排除存在翻然悔悟的犯罪分子。

解決辦法還是在解決貧困根源和加強預防。


人販子問題,只要有邪惡人性的存在,就不可能完全解決。但是,辦法也是有的,例如新生兒統一免費DNA存檔,基層幹部能堅持原則敬畏法律,買家賣家同罪論處,以金錢鼓勵知情者舉報……相信一定會減少很多這類的人間悲劇。

我一直認為,如果犯罪的受害人群集中在弱勢群體,例如人口拐賣、電信詐騙,那麼不少當權者天然缺乏治理迫切感。


祝這些人都原地爆炸,吃速食麵沒有調料包,倒霉十輩子。

抓起來的話,每天做苦力,不能休息。


最快速的就是死刑,而且不能只罰拐賣者,購買者也一樣,都要嚴刑對待。當然從初期來看,肯定會造成犯罪者狗急跳牆造成意外的傷害,但長遠犯罪率會不斷降低。

但最有效的,是破心中賊,重男輕女,貧富差距,城鄉壁壘,福利制度……

它需要很多,都不是一下能達到的,而每一項,都是一個又一個悲哀的故事,破裂的家庭,無盡的紛爭,再加上終年不散的陰霾,終生皆苦吧。


不聊道德,純粹從技術的角度來說,最好的辦法就是殺,放開手腳殺。

大家得明白一個問題,人販子多數都是沖著錢去的,很少聽說有人為了報復社會或者覺得好玩而去販賣人口,所以只要讓販賣人口無利可圖或者風險收益嚴重不成比例,這行業也就徹底垮了。

販賣人口的死穴是犯罪所得極其微薄,原因是流轉周期慢又難以規模化運營。這種犯罪通常都是團伙作案,從拐人的到運輸的提供場所的再到負責聯繫下家的,沒個四五個人搞不定。而這個團伙販賣一個人的所得上限也就是十幾萬,減去損耗,團伙成員從中分到的錢平均只有幾萬塊,考慮到犯罪團伙的首要分子和骨幹成員以及掌握他人無法提供的資源的(例如掌握下家信息的聯絡人)的犯罪分子要多拿,團伙一般成員拿到的更少。而這個團伙的一次能同時拐賣兩到三人已經是極限,正常的交易周期很少短於一個月,還得頻繁的躲藏轉移,幾個月沒有新生意是常有的事情,所以多數人販團伙成員的收入其實並不豐厚,完全不能和毒販子相比,甚至不如從事合法勞動。

但是,如果販賣人口的懲罰非常嚴厲,就意味著販賣人口者拿著和賣白菜差不多的錢,卻要承擔和賣白粉一樣大的風險。這會導致人販子必須想方設法擴大收入來平衡其風險,擴大收入的方式有二,一是擴大經營規模,但是就販賣人口這行的特點來說不具有可行性(例如,法律上賣50g白粉夠槍斃,實務中5kg的案子稀鬆平常,50kg以上的案子基本年年都有;法律上賣1人夠槍斃,您一次賣100人試試?),二是提價,但是最終收買的人多數都是偏遠地區的貧民,他們沒有什麼支付能力,現在的價格已經是掏空6個錢包的極限,價格即使提升幾倍他們都承受不了,提升幾十倍則基本屬於妄想。換而言之,販賣人口並沒有提升利潤的空間。

一種營利性犯罪,收益極少而風險卻高得嚇人,傻子才會去做。

至於那些已經夠判死刑的老人販子,他們確實可能因為無所畏懼和無一技之長而繼續從事拐賣,甚至手段會更加兇殘。但是這種有明確的受害者的團伙犯罪隱蔽性極差,等這批人被抓住斃了,這類犯罪也就消停了。


還是那句話——沒有需求就沒有買賣。

人販子問題要從根本上解決,需要建立完善的收養制度和保障體系。

首先,收養人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當然經濟條件是首位,這個沒有辦法。不是說經濟條件不好就不能要孩子,但是,經濟條件不好的,中途發生棄養的可能性更大。對收養兒童身心不利。棄養要受到法律懲戒。

其次,建立完善的回訪體系。使領養更公開透明。在收養兒童滿18歲以前,親生父母如果需要,可以定期得到回訪視頻,但無權不經過養父母同意隨意聯繫探視。否則要受到法律懲戒。

最後,建立嚴厲的法律保障。領養後不可棄養;否則重刑。親生父母放棄養育權的,可以得到一定補償,但以後與被領養兒童不構成任何法律關係,無權要求被領養兒童成年後回歸,否則重刑。

最關鍵的關鍵。人販子和買方同時都要受到重刑。光懲處人販子是不夠的,買方必須付出慘重代價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這種現象。

當然這只是一些不成熟的建議。


我們國家為什麼販賣野生動物刑罰都比販賣人口重,,,,,

emmm之前有個回答說賣鸚鵡判十年,人還不如一隻鸚鵡

死刑或無期叭,如果監獄數不夠,那請死刑立即執行謝謝


其實有一個最好的辦法,就是要求每個人在一定年紀進行身份登記的時候,比如落戶口、辦身份證,都強制要求提取、登記DNA。這樣。每個兒童的DNA都會與丟失子女的人的DNA庫進行一次掃描、比對。並且這項DNA錄入工作要儘可能在兒童較小的年紀進行。另一方面就是加強購買兒童者的處罰。


攝像頭越來越普及,連女明星丟了的一隻小鴨子都能找到,何況是丟了的大活人呢?因此拐人越來越難了;

戶口登記越來越規範規範化,加上農村脫貧攻堅,「買人」也越來越少了。

人販子問題,其實正在得到解決。


瀉藥

我記得小時候看黑奴小說,其中很大一個譴責的因素是:黑人丟失了自己根,他們忘卻了自己從哪兒來,妻離子散慘絕人寰。人販子的所作作為和當年黑奴譴責的是相同的事。所以不應該姑息。

解決之道其實非常簡單,中國有很完善的戶籍和人口管理體系,只需要和婦產醫院聯動即可。不讓那些非新生兒得到戶籍,定期的人口普查,對黑戶做dna檢測就能把這些孩子找到。重罰那些手握權柄卻為給人口買賣開綠燈的公權人士,重罰人販子,重罰購買人口的家庭。


有,不論是買還是賣,抓到誅九族。舉報者可以免罪或獎勵100萬現金。


這個問題我回答了很多次了,大家都沒有抓住重點。為什麼有人會拐孩子,是因為有人買孩子。

所以我的解決辦法就是,所有買家死刑,而且還要沒收買家全部家產充公。鼓勵舉報,沒收的家產可以分一半給舉報者。窩藏包庇的和買家同罪。徹底斬斷買家。

這樣的話,只要沒有人敢買孩子,那拐了就沒有意義,也就不會再拐賣了。


當醫學技術發展到1萬元就能有個自己的小孩時,問題自然就解決了。

不然呢,畢竟人為財死是目前解決不了的問題。


人販子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國人比較關注問題之一,每一次提到拐賣兒童婦女的按鍵,幾乎所有人都會咬牙切齒,恨不得馬上就抓住人販子槍斃。

個人覺得,對於人口販賣這類違法行為,除了要對人販子實行嚴刑重典無限期追責以外,對於為人口販賣提供市場的,包括那些狠心賣掉孩子的父母以及想要買賣人口的個人也要大力打擊,從根本上斷絕人口販賣的供需源頭。

人販子不死不足以平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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