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θ俗约捍┑纳?TA本身就不像個正經人殺人案——兇手受壓迫/被不公正待遇/被害人不是好人/誰讓被害人惹怒的兇手傷害案(例如:火鍋店被潑熱水)——被害人自己最欠/躲遠點不就行了嗎,誰讓他惹怒兇手的/兇手是不得已為之

其他報復社會性案件(殺小學生/公交車放火)——都是因為兇手受到了不公正待遇

以上等等。WTF!!說一句這些就不是好人有這麼難嗎?能幹出這些事來的,不管有什麼樣的原因,也都不是好人了吧?但是每次這種事情都有人洗地,最噁心的就是那個馬加爵的案件,竟然還能有人給他洗成悲情英雄這樣的形象。被害人究竟做錯什麼了要被你們這樣惡意中傷?或者說,那些罪犯究竟哪裡招人喜歡了你要這樣為他說話?還是這些人心裡都有這些罪犯相同的心理,只是他們不敢去犯罪,所以只好給自己的同類點贊?


因為受害者往往是弱者甚至死者呀,

指責弱者可以毫無顧忌,

指責強者或罪犯,可是很危險滴!全國14億人至少10億都是不友善內容,碰到指責受害者的你就知足吧,萬一碰到這種極品,可怎麼辦?


始終是有一種事不關己的態度,以及信仰的缺失。

其次就是社會的標籤化效應,社會文化宣傳的就是保護好自己,要是真的出了事就是你自己沒做足夠,或者你露個肩膀,或者你露個膝蓋,反正就是你的問題,因為犯罪者已經被抓了,法官都判了,板上釘釘的事情討論起來沒有那種大家一起說來說去的快感和滿足感,還摻雜其中的從眾心理,推薦看看《烏合之眾》。

還有就是無知,反正也沒必要因為一個社會新聞就去研究為什麼會發生犯罪,說一說打個嘴炮爽一下,這事情也不會落在自己頭上。


安全是人類僅次於生理需求的基本要求但是,為了獲得安全感,我們卻往往會以「譴責受害者 」和「尋找替罪羊 」的心態,使自己離真正的安全越來越遠。


什麼叫「譴責受害者」?當不幸的事發生時,受害者本應得到我們無條件的同情。然而事實是,在禮貌地表示同情之後,我們往往會對他們產生一種複雜的負面情緒,覺得他們之所以受到傷害,應該也有罪有應得的一面。而這個新一輪的傷害,從感情上來說,比原本的不幸更讓人難以接受。這種現象就叫作「譴責受害者」。


最常見的就是每當爆出女生被侵犯的社會新聞,總會有人說:「唉,所以女生穿著打扮,真的要保守一點兒,不然太危險啦。」或者說:「女孩子嘛,交朋友要小心,不要一個人出門,出了事怎麼得了啊!」這些話,貌似苦口婆心,但是言外之意其實很明顯——如果不是你穿著太暴露、晚上不回家、交友太隨便,怎麼會發生這種事?2012 年,震驚世界的印度黑公交輪姦案發生之後,有人居然為施暴者辯護說:「女孩子就像鑽石一樣寶貴,如果你把鑽石擺在大街上,就別怪狗會把它叼走。」這個邏輯,是不是很氣人?


不過你也別覺得你自己天然就對「譴責受害者」的思維免疫。問你一個簡單的問題:看到這類新聞的時候,你第一時間是想知道受害者長什麼樣,還是想知道施暴者長什麼樣?不要不好意思承認,是受害者,對不對?你的本意其實不是譴責可憐的那方,甚至也不一定是因為男權思維作祟(這類案件里受害者也有可能是男性),你潛意識裡真正想知道的是——他/她究竟做錯了什麼,導致這樣一個後果?比如,看到「印度黑公交輪姦案」這幾個字,你是不是會下意識地想:公交車?這也太誇張了吧?是不是深夜?是不是獨自一人?是不是這姑娘太過漂亮?是不是穿著不夠得體?是不是公交上沒幾個人而她又沒留意?如果自我保護意識強,怎麼會發生這種事?你看,所有這些想法,歸根結底都是在說受害者本人有沒做到位的地方。

那麼,為什麼我們會拿放大鏡對著受害者,非要從他們身上挑出點兒毛病才心安呢?其實,這不是因為冷血,而是因為恐懼。劍橋大學神經科學和心理學家科迪莉亞·法恩(Cordelia Fine)對此有一段精彩的自我剖析。本來,她的研究主題恰好就是人們對受害者的譴責心態,按理說她本人不應該犯這樣的錯誤,但是這種尷尬的事情偏偏就發生了。當時,法恩剛生完小孩不久,推著嬰兒車在住家周圍散步。在公園的長椅上,她遇到一位跟自己年紀差不多的女性,看自己孩子的眼神很是感傷。聊起來才知道,後者剛經歷喪子之痛。然而,在這位女士訴說傷心往事的時候,法恩坦承,她並沒有感同身受的悲傷,反而心裡湧現出無數恐怖的指責——你這位媽媽,當時一定是沒有好好地照顧自己的寶寶,肯定你是有哪裡疏忽了,才導致孩子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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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們說出類似的話時,並不一定就是在指責。只不過這些話,在受害者已經遭受了戕害的時候說,總會讓人覺得不舒服。

有些人只是想表達一個信息:依賴他人的不犯法來確保自己的安全,這是很不靠譜的。只有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減少可以誘發犯罪的因素,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比如最近流行的撿屍我們當然覺得,社會的理想狀態應該是女性深夜超短裙醉倒在街頭都沒有任何安全威脅,但畢竟這是不可能的,除了你自己,你無法控制任何人的思想和行為。只不過如果我們平時沒事的時候,寫一篇如何自保的文章,甚少會有人覺得有什麼不妥。但在發生案件之後寫,在別人的解讀中,就會充滿了指責的意味。畢竟再去譴責罪犯,受到的傷害也已經不能彌補了,只能希望更多的人能做好保護措施,減少被傷害的幾率。

也可能確實會有一部分人,認為受害人的某些做法,和自己的三觀是不符的,比如漂亮女孩子喜歡深夜穿超短裙去夜店,甚至人們會覺得,正因為自己不這樣做,所以不會遇到這樣的事。而漂亮女孩,深夜,超短裙這些極具誘惑力的字眼,會挑戰罪犯的犯罪慾望。這裡面確實包含著指責受害者三觀不正的意思,但並不代表就認同了罪犯的做法。他們只是在表達自己的三觀,推廣自己的三觀,希望自己的三觀能得到別人的認同。

還有一些可能確實是在指責受害者。這部分人思維有可能就比較固化了,不接納世界的多元化,也不願跳出自己的思維方式,來思考犯罪現象的心理根源,社會根源等等更多元化的原因。他們固執地認為,人可以掌控自己的一切,一旦什麼事情的發展超出了預期,那一定是自己哪裡做得不夠好。他們不但對別人這樣,對自己也這樣。

還剩下極少數一些,可能真的就是心懷惡意了,他們幸災樂禍於別人的災難,卻不敢對抗任何犯罪行為。或者就是在抖機靈,秀聰明,又或者是從眾心理而已。

無論如何,我依然覺得,多數人是善良的,都希望能減少,最好是杜絕犯罪行為的發生。我們尊重每個人表達自己的觀點的權利,也希望不管哪一種聲音的出現,都能引起人們對於預防犯罪行為的重視!


謝謝邀請w以下是個人角度。

事情看多了,有時候回想:「是不是真實的事情不如我所眼見的那樣是強者的過錯,而是受害者演出來裝出來的呢。」這樣一想還覺得自己挺聰明的嘻嘻嘻嘻好像不受蒙蔽。

這種心態真是超級可怕,沒法給予弱者實際性幫助了還沾沾自喜,連同情都懶得施予。覺得自己這心態也是很糟糕。

而且我現在也覺得媒體有時候沒法曝光真實細節(從一些媒體曝光大學的一切事件來看,個人覺得是失真失公允的),所以乾脆不說話。

所以沒有遇到具體事情的時候,我希望強者有良心,幫助弱者,受害者能夠伸冤雪恥;醫生要有醫生的尊嚴;病人家屬情緒可以理解但是要遵守醫囑遵紀守法不要鬧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福利制度好;遇到老人摔倒去扶;壞人都被繩之以法……

遇到具體的事情的時候,要等有足夠信息了(但是現在對媒體很存疑的hhhh),我再說話,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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