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他的工作一直不是特別瞭解,最近一天突然聯繫不上了後面才知道被抓了,這個事情嚴重嗎?會判多久啊?能保釋出來嗎?


首先,詐騙罪的起刑點全國各省市略有不同,但一般掌握在五千左右,河南省目前的起刑點是五千。但從題主的提問來看,既然數額不大理應儘快聘請律師介入,先努力取保候審。

對於金額較小的案件,我想最好不要進入法院階段,在前期一定要解決掉。

刑事案件分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偵查階段,公安機關負責;第二階段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負責;第三階段審判階段,法院負責。

被刑事拘留後,律師介入的主要作用是及時會見嫌疑人,瞭解具體案件情況,首先確定是否有罪,如果認為有罪就要做罪輕辯護。假設已經構成了詐騙罪,即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使受害人陷入錯誤認識,受害人陷入錯誤認識處分財產,嫌疑人取得財產。

那麼律師瞭解案件情況後要及時與偵查機關聯繫,爭取通過偵查機關找到案件受害人,將錢財賠償給受害人,取得受害人的諒解書。在這個階段也許可以達到不再追究刑事責任的目的,因為數額較小,並且確實已經取得諒解,社會矛盾已經解決,司法機關也不想再浪費司法資源,這是律師優先採取的措施。

如果取得諒解後,偵查機關認為案件還得繼續走下去,那麼辯護律師就要繼續下一個階段,審查起訴階段,這一階段律師的重點工作應該是努力說服檢察官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主要的理由是數額不是很大,已經取得受害人的諒解,並且認罪認罰。這種概率極大!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這是相對不起訴!

這是該案進入到審查起訴律師最應該做的工作,全力以赴爭取不予起訴。

如果案件進入到審判階段,該案件確實已經沒有無罪的可能,那麼就要說服法庭降低刑期,或者爭取緩刑,這一階段爭取緩刑也是巨大的勝利。


1、 當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後,家屬是見不到人的,但是可以通過看守所轉交衣物和零用錢。

2、 當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後,偵查機關沒有義務告知家屬當事人涉嫌的案情。

3、 刑事拘留,不同於行政拘留,不是拘留多少天就會釋放,符合逮捕條件的,在37天內會轉為逮捕。

4、 家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但只是有權申請而已,是否批准由偵查機關決定。

5、 當事人的近親屬,有權委託律師。該處的「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6、 近親屬委託律師的,應該提供身份證和證明與當事人身份關係的證明(戶口簿、結婚證或者派出所出具的證明)。

7、 當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後、逮捕之前的這段時間被稱之為刑事辯護的黃金時間,也是委託律師的最佳時機。辯護律師有權會見當事人、申請取保候審、向偵查機關瞭解當事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向偵查機關提出法律意見、向審查逮捕機關提出法律意見。

8、 聘請律師之前,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考察律師:一、專業領域是否對口;二、執業經驗是否豐富;三、執業行為是否規範。

9、 家屬沒有必要花精力去打聽案情,律師可以通過正當渠道向偵查機關瞭解到。

10、提高警惕,防止騙子借撈人、走關係、打探案情騙取財物。


涉案金額多少 我在裡面的時候正好是打擊兩電一毒,那會進來很多詐騙的 涉案金額47萬都判八年.


第一,關於冒充貸款公司進行詐騙的性質。

就目前的簡單描述來看,很可是涉及到了「套路貸」犯罪,是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並藉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採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概括性稱謂。實施「套路貸」過程中,未採用明顯的暴力或者威脅手段,其行為特徵從整體上表現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被害人財物的,一般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所以根據2019年4月9日《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的相關規定,很可能是涉及到了套路貸類型的詐騙案件。另外根據筆者以往辦理的案件,如果嫌疑人涉及人數眾多,公司化、組織化、紀律化運營,還會可能觸及惡勢力犯罪集團的性質,這樣的話對具體的詐騙等犯罪會在量刑區間內適量從嚴把握。

第二,關於是否明知,是否構成共同犯罪問題。

不知道是不是犯罪的問題。其實國家已經出臺了非常細緻的規則,比如因為徐玉玉案件出臺的2016年12月份的電信詐騙司法解釋:

(三)明知他人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1.提供信用卡、資金支付結算賬戶、手機卡、通訊工具的;......上述規定的「明知他人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應當結合被告人的認知能力,既往經歷,行為次數和手段,與他人關係,獲利情況,是否曾因電信網路詐騙受過處罰,是否故意規避調查等主客觀因素進行綜合分析認定。也就是說你知道不知道,不是你自己一個人說了算,是要看證據,是要看上述的各種要素的綜合,如果上述要素合起來都是非正常的,法律就推定你為明知。

第三,這個事情嚴重嗎?會判多久啊?能保釋出來嗎?

關於該罪的量刑問題,事情是否嚴重,會判多久還是要回歸到罪名本身,數額本身以及他參與案件的程度有多深,也就是說主從責任的問題。就目前描述涉及到貸款公司,如果是非直接與客戶接觸式的,那麼可能還可電信網路詐騙有關。電信詐騙不是我國《刑法》中的罪名,只是特定類型的犯罪,回歸本質之後還是詐騙罪。僅僅是在量刑上加重了,比如一般詐騙在河南5000元才追究,但是電信詐騙在全國都是3000元就可以立案。也就是說3000元到30000元之間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關於該罪名的詳細知識,看我的回答: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02855926/answer/1296593424 另外你關心是否可以取保候審的問題,只需要點擊鏈接閱讀我以前的文章即可:https://zhuanlan.zhihu.com/p/144071130

第四,不用理會痛罵「詐騙犯」的,因為他們沒有遇到家人突然被帶走的一天,且沒有機會為自己辯白的時候。

其實我一直反對那些上來就痛罵詐騙犯的,倒不是我是因為我的律師身份。 首先,什麼是詐騙犯。法律和常識告訴我們,一個人只有經歷了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之後才能確定是有罪的,在這之前,都是一個嫌疑人,他有他基本的權利。甚至很多案件,即便判決了,也有一天發現是冤假錯案。 第二,有一些人的確是比較冤。其實冤不冤要看程度,在我們看來有些案件的確比較冤枉,很多20歲左右的剛畢業的大學生,幾個月時間他們的確真的不清楚自己在幹什麼,這就是為什麼新聞中出現警察去一家公司把所有員工端了,還有兩個二萌妹子捂著嘴巴笑。但是有時候根據法律規則和證據規則,還是有罪的,這是屬於冤的輕微的,我們律師的職責只是尋找一些罪行輕的理由和意見。 第三,第三種就是屬於冤枉的比較嚴重的,我們稱之為無罪案件。比如一家中介人員,用了假的女孩名字,假的美女頭像,發給客戶一些假的購房合同,說自己的親友們都買了一個樓盤公寓,買了穩賺不賠,等著房價翻番。客戶們將信將疑之後,就買了公寓樓。購房款全部給了開發商,開發商給中介後返回了20%的傭金。樓盤是真的,開發商是真的。然後警察就把中介抓了,警察的邏輯就是頭像假的美女假的沒有親友買房,這就是詐騙。別說一名執業律師,就連一個老百姓就覺得哪裡怪怪的。這當然不是詐騙。但是國家機器的背後都是人,人就有有專業水平高低和出錯的時候,就出現了亂抓人。

最後,建議你聘請一名專業刑辯律師,及時介入案件的過程,在黃金期,維護一名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最基本的合法的訴訟權利。以及一些家庭家務方面的溝通等。


不扯別的,只講乾貨。

主犯一般不能取保,從犯可以。

詐騙五萬一下法定刑期三年以下,五萬到五十萬三到十年,五十萬以上十到無期。

實踐中三年以下的取保最多。

如有自首立功從犯等情節可能處以法定刑期以下刑期。

團夥犯罪中,個人涉嫌的數額可能會以團夥數額論處。

不論是否獲利,參與了,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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