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個。18歲在一起。現在三年了。我是他的初戀。他笨笨的。許多東西都要教。但是是小奶狗類型。哈哈哈

16歲遇見他,現在22歲,還在一起,大學異地第四年,一些小事中他他也會做的很好,有時候就覺得,這輩子就他了!


20歲

喜歡了一年半,在一起20天,糾纏了六個月,

最終,一別兩寬,無我也安。


高中時期吧,那個時候第一次喜歡一個人,每天偷偷摸摸的製造偶遇想跟他見一面,偷偷拽拽小指頭,偷偷寫信塞給他。他對我很好,從來不會打擊我,什麼都聽我的。看我的眼睛裡我都能看到星星。

分割線~~~~

後來我們分開了,他提出的分手,我嘗試過用盡一切挽留,可以仍然沒有任何作用。

我想可能是因為他在我最需要一個人肯定的時候站出來給了我從來沒有過的寵愛和包容。那種感覺是我從小到大沒能感受到的一星半點。

所以我不願忘記。


十六七歲吧,我們在一起了三年,但是他比我大一屆,後來他去了大學,終究他是抵不過外面的誘惑,後來分手了,然後我也去了大學,發現外面的世界果然精彩


20歲,遇見了一個可以讓自己都想像都不到自己能如此溫柔的人,一個無所謂去哪只要跟他一起就好,卻是一個沒法在一起的人,遺憾錯過。

得不到的總感覺是最美好的,硃砂痣永遠烙印心口才是最難忘的吧。


18歲,只是因為情竇初開遇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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