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我爸爸開車的時候,一不小心,撞倒了兩個老人,大約在下午三點然後,直接就選擇了報警。打急救電話。因為救治失敗A老人死亡。救護車來的時候。B老人說自己沒事選擇回家。在晚上我親戚去看望B老人時候,他又去了醫院檢查。(我感覺想要訛錢)就是這麼一個事情。求解答,全家現在在為了這件事忙的不可開交,求懂法的好心人可以解救一下


交警出現場了吧,責任怎麼劃分的?你父親是否有違法駕駛行為?描述清楚一些。

記住一點,已經死人,積極配合警察處理,留下任何有利於你們的證據。

哦,還有,其實不要太著急請律師,先看看警察怎麼處理,和受害者協商。


在這個時候還要上知乎問答案?心真大!

為什麼不找專業人?

找一個專業的律師,這是你目前最需要做的事情。


正常的處理流程,先定責,由交警確定事故責任。由於有人死亡(當場死亡和救治不成功死亡是有點區別,具體和保險公司確認),具體還是交警定責確定。如果你父親被定為主要責任或者全責,那就是會有可能涉及刑事責任了,交通肇事罪。

現在別有什麼對方訛錢的這種想法了,事故後身體不適就醫很正常,而且如果確定你父親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話,積極和保險公司處理理賠事宜,取得家屬諒解,是你父親主責或全責時不需要承擔實刑、獲得緩刑的條件之一。

總之一句話,先和交警溝通,與對方協商,一起對事故發生的情況如實還原判斷,交警給出客觀準確的責任認定,根據事故責任,各方積極主動的處理,趕緊給傷者救治,給死者下葬,給車輛修理,早日和諧處理完事故。

最後還是希望大家都注意安全,遠離事故。

逝者安息。


請律師,你急也沒用

請律師把法律責任給理清楚

然後依據法律看看有沒有什麼操作空間可以鑽一下減刑

來知乎沒用,有這個時間還是趕緊請律師吧


這裡要分交通事故責任和刑事責任。

刑事責任主要相關情形如下:

交通肇事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駕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危險駕駛罪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刑法》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刑法》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刑法》第四十四條 【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一死一傷的事故,如承擔「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會有刑事責任。

通常現在還有兩種途徑:

1.如果還未定責,做好對方家屬工作,盡賠償義務,在事故處理及定責時定成同等責任以下(需JC也認可)。

2.如果不行,定了主要或全部責任,則會升級成「刑事帶民事」事件,要做的事情是盡量獲得對方家屬的諒解(賠償到位),簽訂諒解書,可以減少最後的量刑。


1,要拿到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用來來判定具體責任

2,要保險公司出面共同協商,買了保險就要用

3,如果對方訛錢,建議走司法程序比較保險


關鍵是責任的劃分。責任劃分後主動、積極配合保險公司理賠,主責以上的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保險公司賠付後建議額外賠付部分費用,取得死者家屬的諒解書,爭取緩刑。


交警去了嗎?出交通事故認定書,法院判賠多少你們再賠多少,這樣省心,你可以和對方說走法院吧,法院判多少就賠多少


不是很明白你的訴求,解救什麼?事故發生情況描述太過簡單,且事故認定沒有出來,不知道是誰的責任,沒法分析。

而且對方目前為止沒有任何訴求和動作,只是你主觀上認為會訛錢,這不是好的解決問題的思路。

一切以事實為依據。


最好是讓律師給你具體意見


對死者拿出2-3萬喪葬費對死者家屬表示慰問傷者做全面檢查如有必要住院觀察,保險公司會指導你流程怎麼走,交警隊沒出責任認定書能做的就是等,事故造成人身傷亡主責以上吊銷駕照,責任下來之後積極爭取死者家屬諒解除去保險賠付的一部分之外需要你這邊賠付一部分,金額看你們和死者家屬談一般都可以談成,我們這中部小縣城一般5-10萬


仔細看交警的責任認定書,如果對交警的責任判定不服一定要三天內書面提出異議,否則超過三天基本上不可能被推翻。


一、B老人那不算訛人的。

換位思考,你父親白天在外面被車撞了覺得沒事自行回家,晚上你回來知道消息,會不會擔心他有別的隱患,會不會讓他去檢查檢查?

二、交警的責任認定需要做很多工作,調閱車輛信息,查勘沿路監控,對事故現場的勘察並推論出當時各方當事人的狀態路線等等。這些都需要時間。

三、沒看到詳細描述,推測是機動車與行人的事故,且很可能你父親是全責或主責。沒死人都好說。現在有人死亡,能做的就是盡量取得受害人諒解,為後期法庭做準備了。

四、找個靠譜的中間人,去跟受害者接觸一下。摸清對方的意圖(當然,這東西很可能會變動)。

五、冷靜!


你現在需要一個靠譜的律師


不是很明白,我只能說如果沒有任何違法行為的話,問題不大,至於賠錢的話,保險會解決的。看交警給你爸定了什麼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目前造成一人死亡,那麼如果交警定責是主要責任以上,就是刑事處罰了,換句話說就很有可能坐牢了,所以你現在要做的就是趕快請專業的律師諮詢,當時的事故到底可能是什麼責任,然後讓律師同交警部門溝通,如果達不到主要責任,那麼如果當時的交警一定要認定主要以上,一定要申訴,不然後患無窮。

然後和保險公司溝通,但願你買了夠額度的第三者責任險,造成人員死亡,賠償額度如果發達地區城鎮居民,輕輕鬆鬆上100萬,這塊也要注意。

抓緊找律師把,還有時間在知乎問問題。。。。


付出什麼責任也要看責任劃分為前提,

死人是需要實刑,也就是做牢,3年以下!當然要看怎麼劃分!

有保險都是老人的話,其實不用擔心,積極誠意一點!拿到家屬諒解書,可以避免實刑,需要保險賠償後私人再賠償


一死一傷,若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已涉嫌交通肇事罪;

主動報警,已有自首情節;

建議積極賠償,走認罪認罰從寬程序,爭取緩刑


當場有報交警,有報保險就行了,其他的後面再說,怎麼處理你也沒說現場情況,不好判斷,最好不要墊付錢,要墊付找保險去墊付,態度好一點就行了,積極配合交警工作,如果有按照交通法規來完全不用怕,保留好證據就行。如記錄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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