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到一個新聞,樓上住戶半夜很吵鬧,腳步聲桌子聲不絕。於是樓下住戶報警了 ,警察給予警告,因為屬於噪音擾民的範疇了。

所以這個事情在原則上她們就錯了,理論上更是大錯特錯。

一類生活區域夜測50分貝以上,二類生活區域夜測65分貝以上,只要超過晚上22點或至次日早6點的就是擾民了,屬於噪音污染。國家《城市區域雜訊標準》中,明確規定了環境雜訊最高限值,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晝間55dB、夜間45dB

另外,《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還規定: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噪音擾民主要還是社會生活雜訊,對於社會生活雜訊,主要還是由警察來管的。集體宿舍也屬於社會集團了

總體來說還是他們的不對,畢竟十一點之後吵鬧確實影響人,換作當時我們的宿舍的話這個宿舍早就廢了,前提條件是那個宿舍都是陌生人的話。可惜一層都是認識的同學。所以如果你太較真了別人會覺得你太小題大做。畢竟隔壁宿舍說不定也有你們宿舍或者鄰宿舍認識的朋友,這點需要好好考慮,人多嘴雜你不會知道到時候別人怎麼去評價你。因為這麼沒素質沒修養,連聲音都不會控制好的小妮子們不顧別人的感受大肆擾民,指不準備會在你背後貼些小標籤。

對於沒素質的人沒素質的行為我們男生也會採取沒素質的方式,畢竟社會就這樣,但你還得注意一個前提、那就是你需要一個團隊陪著你,不然你一個人絕對影響不了一群人。最後還是忠告,見過太多女生宿舍的宮心鬥了,所以這事兒最主要的是你要想好別人會怎麼背後來給你下定義。

剛好這兩天在貼吧看到一個帖子,一位大四考研女學生跟你一樣不堪忍受學弟學妹們的噪音,寫了張紙條貼在宿舍樓里,態度很懇切,也很有禮貌。然後那個雜訊宿舍也給出了一張紙條,語氣很發沖,也不承認自己宿舍有錯,反而帶著諷刺 挖苦 嘲笑的語氣,字裡行間都帶「針刺」,意思就是我們就這樣 你能拿我們怎麼辦這麼個心態。呵呵。這種回話簡直算得上是很無情的了。但是依舊有很多人維護那個噪音宿舍,什麼亂七八糟的理由都有。可見人心是參差不齊的,能怎麼辦呢?

所以說這些就是希望你好好斟酌一下,畢竟不希望到最後誤傷了你自己,有些女生的嘴巴就是武器,既是再強的盔甲也會弄個遍體鱗傷。畢竟我覺得你們隔壁這種人也不可能承認自己的錯誤的。


它們睡覺的時候你們敲鑼打鼓啊,估計受它們影響的不止你們一個吧?你估計誰先受不了?


找宿舍管理員

無果,找學校領導,投訴到校長信箱

報警的話我估計警察是不會來的,你可以試一下,報警的時候別說隔壁宿舍鬧的你們睡不著,就說隔壁不知道怎麼了,每天晚上都很異常興奮,是不是吃了什麼興奮的葯

最直接的,不睡就不睡了,就等在她們宿舍門口,買個大喇叭,錄音:xxx宿舍,你們不要吵了,我想睡覺,重複播放


改變別人,太難了,改變自己都很難。

這世間沒有什麼矛盾是打一架解決不了的,如果有,就再打一架。你說的噪音的危害,還有噪音是違法的,於情於理於法,都對,可是不配為人的垃圾只當是廢話,你能怎麼辦?除了罵和打,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沒有更好更直接的辦法。像這種事情,無非就是這麼幾種辦法,一談(換位體諒),二找人談(施加壓力),三打(武力解決)。

所以,怎麼解決取決於你自己,如果沒有勇氣去實施和承擔後果,那隻能忍受了。


不要妄想改變別人,頂多改變自己

宿舍不是你家,不可能事事如你意,既然你宿舍人都煩為什麼你要去當這個出頭鳥,槍打出頭鳥知不知道,既然改變不了她們半夜鬧的現狀,那就自己買副耳塞,或者降噪耳機。


拿起你的刀和槍去他們宿舍干一架,讓他們產生心理陰影


多簡單的事情啊。確實擾民屢勸不止的,先找宿管,沒用的找系裡,系裡還是不行的就報警吧。別說什麼同學不同學的,要我當你同學,你有當我是同學嗎?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