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把獎學金讓出來就是我做錯了嗎?
本人大三,大二進行大一綜合考評得了第一名,然後因為我是貧困生,所以得了勵志獎學金,最近這段時間在進行大二學年的綜合考評,我還是第一名,所以想繼續申請勵志獎學金,但有的同學說我得過一次了,應該把這個名額讓給後面的同學,不應該再得,不然同學會看不起我,反感我。可是我覺得這本來就是我的利益,我為什麼要放棄。而且我們之前就制定了規則,我也是按規則來的啊。我不明白,我堅持申請勵志獎學金真的做錯了嗎?(我們去年進行評優評先時就制定了規則,三好學生,優秀班干原則上得過一次,就不可以再得,勵志獎學金(5000¥)和優秀學生獎學金(600¥)不可兼得,所以我去年只申請了勵志,沒有申請優秀學生獎學金。)
今天班裡按照要求把所有條件卡了一下,最終只有兩個人符合條件,我們班也正好只有兩個名額,所以,這個問題算是解決啦~~謝謝各位的回答~
同學有病。
我們專業有人連續四年都是綜測第一,拿了四次國獎,還有一個千年老二哈哈哈哈,這位第二名同學以及我們全專業的人都是由衷地佩服這位國獎大佬,哪怕有時綜測分就差那麼一丟丟也沒有要求top1讓給top2,你同學竟讓有實力的你讓出獎學金也是奇葩,獎是自己爭取來的干他何事。
但,既然是勵志獎學金讓你讓出,說明還有家庭困難並且具有獲獎資格的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你可以去沖國獎or省獎or市獎or校友獎等等其他獎學金,把勵志獎讓給那些不能沖這些獎並且真的家庭困難的同學也不錯~
如果是假貧困生就算了吧,關他屁事
背景:作為獎學金的參評人員之一,我們從大一的時候就討論過這個問題,我們討論的結果是:得了一次獎學金(國獎,社會獎學金等,國勵不算),本學年再申請獎學金,那就不納入優先考核。意思就是得了一次獎學金後,本學年其他獎學金,你可以提交申請,但是如果有其他申請了的人滿足要求,就不會再考慮你。這個規則確定之後,我們召開了年級大會進行公示,最後大家都簽字同意了。現在大四了,至今我們年級沒有產生這個獎學金的糾紛。
回到這個問題:不讓出來,按照學生手冊(或者其他類似的東西)並沒有錯,獎學金就是獎勵給優秀的人,除非是像我們這樣大一就制定規則並且為大家所接受。當然,如果是後者,在評選的時候也不會出現糾紛。獎學金,能者得之。不過得了獎學金之後也不要驕傲,要融入同學。
不是,反而是沒有獲得獎學金同學的無能,因為績點也就是成績差,這是個人的問題。
首先,獎學金這種東西不是說你讓出來,因為他本來就不是你的東西,只是你通過努力把它變成了你的東西,獎學金如果是看成績和獎項還是挺公平的,但是每個學校都不太一樣,如果是國獎的話還是很公平的,但是校級獎學金和勵志獎學金可能不會那麼的公平,
為什麼要讓出來呢?
你沒錯。我覺得有實力就是有實力,是你的就是你的,讓你讓出來的人就是沒有設身處地的考慮你的感受,看熱鬧不嫌事大。
讓出來?這個不是按綜測和學業成績算的嗎?如果有掛科就不能有的啊!
也沒有絕對的對和錯,如果那個人是家裡特別貧困的話,我覺得可以這學期給他,下學期就不能給了。
各憑本事吧,我覺得。
我主要很好奇為什麼要讓出來
謝邀!
我的老天鵝,看到這種問題就一股邪火冒上來,加上剛好前段時間高中舍友碰到個類似的問題,直接貼圖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