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級孩子,叫家長買文具送給同學家長不同意買,孩子說「已經答應同學了」堅持要買,這種時候家長該怎麼做?


謝邀。 @知乎親子

一年級的小朋友大約6-7歲,正是純真爛漫的時候,這不,孩子表現出兩個可貴的品質:

1? 樂於分享(可以了解一下孩子想要買文具給同學的原因)

2? 堅持言而有信

這時候,家長只需要再教會一件事就可以了:自己可支配用度之外的開支,要事先徵得家長的同意。

關於零花錢,每個家庭的看法不一樣,假如孩子在6-7歲已經有了自己的零花錢,那麼他想動用自己的零花錢給同學買禮物,自然是可以的,因為他擁有自己零花錢的支配權,在不違反與父母協定的可如何使用零花錢的前提下(超出多少金額的支出需要知會父母,或什麼樣的消費是不能碰的,這些都可以和孩子一起探討約定),他承擔的自然邏輯後果是,零花錢支出了這一項後就會變少(甚至是沒有了),但只要他想清楚了也願意承擔這個結果,他可以這麼做。如果他是攢了很久的零花錢才給同學買了這個禮物,說實話,我們會為孩子這樣的純真之心而動容的——他珍視友誼,也能克服自己的慾望,已經初步開始嘗試主動給予和自律

假如孩子還沒有自己可支配的零花錢,那麼出於對他願意分享和想要信守承諾的認可,可以與孩子進行協商和約定:家長可以出這部分錢,或以其他開支來交換(比如說用每周購買零食的額度來抵扣),或做出其他努力來自己掙錢(比如說到小區跳蚤市場去擺攤賣玩具)……這個我家的目前只有4歲,所以還不是太有實戰經驗,學齡的家長們多用用心,還是可以找到合適的方法的。家長還可以趁這次機會約定好,下次如果沒有徵求家長同意就答應了同學,父母就不負責兜圓了,需要孩子自己承擔相應的後果了——不想失信於同學,那麼就完善做一件事的步驟和流程,這也有助於鍛煉孩子的辦事能力和責任心。

有的家庭採用的方法,用做家務或其他努力來掙錢。這一點我和我家孩子爹有自己的理解(不一定是我們對,只是分享一下我們個人的看法):我們認為做家務是每個家庭成員都需要做的事,所以孩子做家務是不與金錢掛鉤的;而學習是自己的事,更是一件很快樂的事,所以學習也是不與金錢掛鉤的。 合理的生活需求和學習需求都會得到保障,口頭表揚和物質獎勵當然也可以有,這是另一個話題,不把這兩件事與金錢掛鉤,是考慮孩子的「內在驅動力」的問題——分擔家務與主動學習是來自於內在的自我驅動,因為愛、責任和興趣,而不是為了得到物質回報。

另外,孩子難免會要參加生日會或是邀請小朋友來家玩,分享一些小玩具,贈送小夥伴一些屬於自己的小物品(要耐心教會孩子物品歸屬,哪些是他自己可以做主的,哪些是必須經過父母同意才可以的……),都是正常的交際開支。如果家庭實在是困難,也不妨與孩子坦誠溝通,與孩子一起通過其他方式與小朋友們來往——比如,買不了賀卡,試著手工繪製。真正的友誼,在互相尊重、互相欣賞的基礎上,不必然以物質上的互相取悅為基礎,在家長的引導下,孩子要用很長的時間慢慢體會、慢慢學習。


謝邀 @知乎親子

單就問題來看,我看到的是一個孩子 誠實守信 的閃光點,而「一諾千金」也是我們無論是孩子還是成年人都需要具備的優秀品德,是現代人所欠缺的。

西漢·司馬遷《史記·季布欒布列傳》:"得黃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諾。"

唐代李白《敘舊贈江陽宰陸調:「一諾許他人,千金雙錯刀。"

或許孩子很重視與同學的友誼,想以禮物來表達自己對這份友誼的珍惜呢?孩子見得友誼是最純最真的。

友誼是一種責任 。--紀伯倫

又或許其他同學也送禮物,孩子不想被同學誤會「小氣」或和同學疏遠呢?


在孩子成長過程中,需要關注的兒童認知及行為發展的幾個點(供個人參考)。

一、兒童的道德發展

在七到十歲間,孩子會形成大致的是非觀念,他們會尋求父母做出有關對錯的指示,也會憑藉自己的力量去理解事情的對錯。

皮亞傑將兒童的道德發展劃分為四個階段:

1)第一階段:「自我中心階段」或前道德階段(2-4歲)。

這一階段的兒童沒有真正的道德概念和規則,他們在遊戲行為中可能會制定一些限制(如:紅色的積木必須放在一起),但大多數玩耍和想像性遊戲沒有正式的規則。

2)第二階段:「他律道德階段」或道德實在論階段(5-7歲)。

這一階段的兒童的道德判斷有以下幾個特徵:

A. 認為道德規則是由權威制定的,權威通常包括父母,老師和警察等,這些規則是絕對的,不可以改變。

B. 判斷行為的好壞,只能依據行為的客觀後果,即客觀責任,而不是行為者的意圖或動機。

C. 非此即彼,判斷別人的行為時,不是好就是壞,而且認為別人也會這樣想。

D. 內在的公正,認為懲罰是天意,違反規則就一定會受到懲罰,而不管是否有人發現。

E. 單方面遵守權威,有一種遵守成人的標準和服從成人規則的義務感。

3)第三階段:「自律道德」或道德相對論階段(8-11歲)。

這一階段的兒童的道德判斷有以下幾個特徵:

A. 認為規則不是絕對的,可以懷疑,可以改變,在某些情境下,規則可以違反。

B. 判斷行為時,不只考慮行為的後果,還考慮行為的動機和意圖。

C. 能把自己置於別人的位置判斷,不在絕對化,看到可能存在的幾種觀點。

D. 懲罰較溫和,帶有補償性,以幫助錯誤者認識和改正,也不再相信內在的公正,認識到越軌行為,可以隱蔽而不被察覺或懲罰。

4)第四階段:「公正階段」或自律道德階段(青少年時期)。

這一階段的兒童能夠想像遊戲過程中可能的假設情境,並創造出新規則,同時他們的道德推理開始超越個人的水平,開始關注社會和政治問題,如環境保護,援助無家可歸者。

二、兒童的社交發展

在孩子在隨著年齡的增長時,他們會逐漸趨向於尋求同齡人的認可。小學裡,他們與同伴相處的時間,已經超越了家庭,在這一階段最為重要的一個變化是集體作為同伴互動的社會背景,其重要性日益增加。

著名猶太教育家齊克羅賓指出,孩子社交能力的發展有四個互相重疊的情感階段,父母可根據這四個階段採取不同的措施幫助孩子建立友誼,發展社交能力。

1)自我中心階段(3-4歲)。

這個階段的孩子經常把在一起玩或者住在附近的孩子當成朋友。最好的朋友就是住得最近的孩子。這時的孩子尋找朋友就是為了有用:對方有他喜歡的玩具或者他不具備的能力。這個階段的孩子更善於交往,卻拙於影響他人。

2)自我滿足階段(4-6歲)。

交友、互惠不是目的,他們往往不能同時交較多的朋友。

3)互惠階段(6-9歲)。

這個階段的孩子交友是互惠而平等的。因此,他們評判朋友就有了一個標準:誰為誰做了什麼,並希望得到回報。正是因為這種互惠的關係,這時,有友誼也只限於一對、小團體或者小派別,而且一般為同性關係。

4)親密階段(9-12歲)。

這個階段的孩子對朋友的表面行為不太注意,轉而關心其內在素質和幸福與否。許多心理學家把這一階段視為所有親密接觸的形成階段,他們認為,如果一個孩子在這個時候不能找到親密的朋友,那麼到年少或者成人時代就永遠得不到,也不會得到真正的親密夥伴。

三、親社會行為的發展

親社會行為通常指對他人有益或對社會有積極影響的行為,心理學家主要研究兒童親社行為的三種形式:分享,合作與助人。比如和別人分享東西,安慰倒霉的人,為了讓別人感覺良好,而稱讚他的穿著或表現等等。利他行為是人們出於自願,不指望任何報酬的幫助他人的表現。

柯爾柏兒童親社會行為發展的四個階段。


回到這件事情中,這件事情發生,我認為家長可以處理的方式是溝通+引導+教導。

要點一:

有效溝通而非指責,解決問題而非懲罰,不要讓孩子和自己處於對立面。

家長可以這樣做:

1、 給孩子表達的時間

2、 認真傾聽

3、 以孩子的眼光看待問題

4、 鼓勵與認可

5、 擔當顧問的角色對事件利弊進行分析

6、 讓孩子明白決策的後果及自己所要承擔的責任

7、 聽聽孩子想如何處理

8、 告訴孩子家長的方案是什麼

9、 讓孩子決定如何去處理

10、 尊重孩子的選擇

11、 讓孩子經歷「決定-承擔後果」的過程

首先要了解事情的真相,了解「送給哪個同學?」「對方是怎麼樣的一個人」「送禮物的理由是什麼」「準備送什麼禮物」「是否答應別人送哪個禮物?」

其次作為家長的角度去鼓勵孩子在這件事中做到對的地方,比如「言出必行」「懂得分享」等。

再者作為參謀的角色去分析孩子在這件事中做的不足的地方,比如「自己有沒有購買禮物的經濟能力」「在做決定前是都將事情考慮全面」「如果自己沒有錢去購買是否想過如何解決此事?」等

最後藉由此事,可以與孩子溝通與確立一些規則,「哪些事他可以完全做主,哪些事需要詢、問家長」「零用錢獲得的方式可以有哪些」,並且分享自己如果遇到類似事情會怎麼處理,教導孩子如何全面思考和提升決策力。

要點二:

把握時機做決策能力的培養。

1、 原則是抓大放小

制定相應原則,在不害人不害己,事情發展不嚴重且家長能夠接受的情況下,可以讓孩子自己做決定。

2、 幫助孩子養成決策能力。

日常的小事開始循序漸進,漸漸培養和提升孩子自己思考和決策的能力。

3、 用解決問題的方式去決策

以解決問題為目的去做決定,讓孩子學會尋找解決事情的方法和生活技能,接受在事件進程中可能會發生的變化和事實。

4、 鼓勵孩子分享決策的過程

讓孩子說出自己對事情的看法和觀點,複述想決策的切入點和依據,能更有效幫助孩子提高思維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5、 分享自己的決策過程

分享自己的想法或看待問題的方式,孩子會從家長的敘述中學到更多決策時方法知識。

6、 教導孩子明白做出選擇將帶來的後果

可以幫助孩子分析事情將發生帶來的後果,讓孩子經歷自己的行為帶來的後果,即使是錯誤的決定,所需承擔的後果也會幫助孩子很好地成長和學習,明白要自己承擔後果,從錯誤中吸取教訓。

8、 讓孩子明白做錯決定是難免的

遇到挫折和錯誤並不可怕,每個人都有可能犯錯,不要害怕做決定。

9、讓孩子知道有選擇的自由但要善以利用

自由地做選擇是應該珍惜著去運用的。

綜上所述,如果不是傷害孩子或他人人身或心理的事,這件事完全可以讓孩子自己決定如何解決,與孩子溝通,以做家務或者自己「工作」的方式來賺取零用錢,這樣他的零用錢可以自己做決定如何使用,也可以培養孩子的責任感,讓孩子明白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理所當然的,也更學會珍惜自己的勞動成果。

整件事情也會成為孩子的一個寶貴的經歷,使孩子明白要想清楚再做決定,並且當做完決定後要言出必行,做個有責任感的人。

參考文獻:兒童發展心理學,桑標,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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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才不到6個月,娜媽已經在做給娃以後零錢/花銷如何安排的功課了(笑)所以斗膽來答一下吧:)

我覺得如果是我,可能我會效仿很多法國媽媽的做法。

一:根據孩子的年紀,每周給固定的零用錢。

告訴娜娜,這筆零用錢是屬於她的。她可以隨意支配,用來買她想要的任何東西:超市裡看到的鮮艷糖果、自己很想要的小玩具、嘴饞的時候想要咬下去的那口巧克力。

二:但這周的零用錢用完了以後,所有開銷就必須經過媽媽/爸爸同意才行了。

隨著娜娜年紀的長大,每周給她的零用錢隨著也增多。同時告訴她,增加了是因為爸爸媽媽更加信任她了,相信她現在有能力自己處理更多的零用錢。

回到問題。

所以如果娜娜答應了要送文具給小朋友,那麼先看文具的價格是多少吧?

如果文具的價格 &< 她現有的零用錢餘額:

那麼我會遵守承諾讓她自由支配,用自己的零用錢去買來送給小朋友,就算我不同意覺得文具不該買之類。我們尊重了孩子有孩子的世界,孩子才有可能會尊重我們大人有大人的世界吧。

教孩子尊重我們的方法唯有尊重她。

如果文具的價格 &> 她現有的零用錢餘額:

那我也會買了給她讓她按照承諾送給小朋友。但買之前告訴娜娜:

  1. 媽媽會先幫她墊上,以讓她可以信守自己的承諾。但是金額超出的部分就必須從下個星期的零用錢扣除了。
  2. 再次跟她強調,如果下次需要買的東西超過了自己的零用錢,就必須先徵求爸爸媽媽的同意了。就算是願意「預支」自己的零用錢也要先問過

以上:)


我是娜媽

新晉寶媽,現居新加坡。家有人類小孩(女寶娜娜)、毛小孩(法斗toto)各一隻。喜歡讀讀讀,熱愛寫寫寫,每天練練練。生命奇妙,想做個有意思的寶媽。公眾號【自在娜媽】是片育兒經驗心得、健身攻略以及讀書筆記的自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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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兔子YY 邀請

一年級孩子,擅自做出承諾要買禮物送給別人,在家長不同意時還堅持要買,請問家長要怎麼做?

要區分兩種行為,一種是有害的,另一種你認為孩子沒有能力做好的。

對於前一種,比如小孩觸摸熱水、插座,乃至吸煙、酗酒,不管小孩多大,家長看到了都會制止。

對於後一種,教育的目的不就是讓小孩學會原來不會的東西么。

如果是我家,大概對話是這樣的:

我家大小姐承諾給其他小朋友買禮物。

寶寶:爸爸,今天X梓軒送了我一盒彩泥,我答應她,等她生日的時候送她一個文具盒。

爸爸:這個你應該提前問爸爸媽媽的意見,不能自己先答應別人。

寶寶:爸爸不是教過我禮尚往來的道理么

爸爸:你的東西,你可以自己決定是否送小朋友,但是爸爸媽媽辛苦賺的錢,你不能隨便送。

寶寶:那怎麼辦?我都答應她了。

爸爸:你答應的,你想想看有什麼辦法唄。

寶寶:這樣吧,我這周每天多寫一頁硬筆書法,每天多讀一遍繪本,換個文具盒怎樣?

爸爸:不行,文具盒很貴的,起碼要兩周每天多練一頁硬筆書法,每天多讀一遍繪本。

寶寶:沒辦法,我已經答應同學了,就這麼樣吧,我去寫書法了。

對話結束我心裡都笑出花了,孩子學會了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我省了板起面孔吼她練書法,真巴不得她每周答應送小朋友禮物。

經濟學告訴我們,人的行動會受激勵所影響。

管理學告訴我們,對正向行為的鼓勵效果遠勝於對負向行為的懲罰。

教育孩子時,不怕你想吃好的,不怕你想穿漂亮衣服,不怕你想去旅遊,怕的是無欲無求,什麼都不要。如果不能用激勵,就只剩下打罵了。

永遠鼓勵孩子說出自己的想要的東西,喜歡美好的事物,樂於和朋友分享,這就是孩子應該過的生活。

參考:

孩子在學校當班幹部,但是被老師撤職了,回來哭得像個淚人,做家長的怕孩子受打擊,怎麼安慰比較好?

怎樣利用負面反饋讓孩子對電子遊戲失去興趣?

一直在玩的孩子和不停上培訓班的孩子以後會有什麼不同?


好事兒啊,天助你也。

第一,6歲拿著爹媽的錢亂許人,總好過26歲拿著爹媽的房子抵押給賭場。

第二,用這件事情,跟他講清楚,人際界限在哪裡,你兩口子和他之間,是有本質區別的不同個體,物權歸屬當然也不同。

之所以以前他要啥給啥,是因為你們愛他,願意滿足他的願望,願意讓他開心快樂,但這不等於只要是他的願望你都會滿足。

第三,孩子最討厭什麼?最討厭給他花完錢以後家長跟他bb:

我們這是對你好哦!

你要感恩哦!

快看我們為你花了好多好多錢!

別人家的孩子我才不給他花呢!

這樣對孩子不好,他容易有心理壓力,同時感覺父母不愛他。

正好出了這麼一檔子事兒,你就可以名正言順地說,給你買是因為愛你,但我不會幫你給你的朋友買禮物,只是為了讓你收買人心。

第四,然後進一步,你就可以跟他說,給人買禮物要有目的,是因為你拿著這個禮物討好別人呢?還是因為你們生日要互換禮物呢?

如果只是為了讓別人尊重、喜歡你,那你想要給別人承諾,為什麼不先明確自己做到做不到呢?做不到的話,難道不是更令人討厭嗎?

又把有關承諾的事情也教育到了。

第五,如果他還是堅持要買,也行,預支,按利息收費,用零花錢、壓歲錢以及日常刷碗拖地打零工等還帳。

又把賺錢、理財的相關知識教給了他。

第六,如果最後沒買成,就讓他去跟人家當面道歉,這會讓他感到羞恥,又把羞恥感相關教到了。

第七,如果是被逼著買的,遭到霸凌了,給他報個班學學巴柔散打,你當爹的去約小流氓的爹媽出來聊(dǎ)聊(yí)天(jià),讓兒子從小就明白,權利是用拳頭搶來的,別人的尊重是靠自己賺來的,正好也可以用來教育他,什麼是堅強

多好啊一舉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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