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再不分;待、代不分……很常見。


就像也有人問為什麼自身素質非常低的父母也被允許生孩子?

沒辦法,這是他們的權利啊。


因為愛看這些內容的受眾不介意啊。寫錯別字又不犯法,又不扣錢。


每個人都有寫文章的權利。

錯別字多可能是沒接受過什麼很好的教育,文學素養不夠深厚。喜歡寫就繼續,沒有什麼被不被允許的。


文學固然有文學的驕傲,不假

可不論誰都有自由表達的權利,這是憲法賦予的


你去匪我思存的微博看看就知道了。新媒體時代,有些人為了錢臉都不要了


是啊。譬如「茴」字。有的人竟然寫成「迴」,「囬」,「囘」,甚至還有人寫成「回」字。簡直不堪入目,世風日下。


看了有些人的回答,我才明白為什麼假冒偽劣商品、食品層出不窮。我個人認為,文學創作貴在嚴謹,人人都可以寫作,但連寫作基礎知識(語法、修辭、邏輯)都沒有的人,不應得到發表其作品的機會。文學是用以欣賞的,而不是用來踐踏的!


因為小編也就只有這點水平。


有些是因為馬虎大意,

有些則是因為自己想寫,全民寫作的時代,沒有可以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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