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給多一點,哈哈哈哈哈,我怎麼沒有這樣的前任


無關對錯。但我討厭用「我為你付出過」這樣類似的理由去索取的人。所以,如果她懂得知足和感恩,那你給的挺好,如果想訛詐,就助紂為虐了。當然,分手如果是因為你對不起她的話,一萬還少了呢


本人女。個人觀點來說認為不對,如果我的前任給我哪怕500的分手後生活費,我都會非常的嗤之以鼻。兩個人相愛才在一起,又不是被包養關係,自己有生活能力,為什麼分了手要接受「扶養」?但如果對方沒有賺錢能力,也不應該收這筆錢。你如果覺得愧疚就不要分手,想彌補可以通過其他的方式,比如,不要再去打擾對方的生活


有的女人覺得分手費是補償

如果不給是白嫖

我個人覺得 如果對方收這個錢 那就是覺得在相處的時候 你付出的不夠 至少不夠出於真正的真心 去為對方付出 所以對方也就願意而且理直氣壯的接受

反之亦然

也有男人 分手的時候 去索回一些給予女方的禮物和一些有紀念性的東西 我覺得也是正常的 因為真心真的不值得喂婊 僅此而已

兩個人的過往 其中糾結 當事人深知 如果這樣做 一個覺得舒服 一個覺得解恨

不失為兩全其美


既然都死了,還給棺材錢幹啥


你還介不介意多一個前任 我來 我不過分 我只要5000


沒錯,畢竟你也是為了心安,當你沒錢時候你自然不會給


你真是太好了,我和前任五年,分手他要算他付過的飯錢,算清了之後賴了我的貴重物品消失了。


額,瀉藥,感覺多此一舉啊,除非還想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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