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悲傷的故事。

請大家在法律層面上給出專業的意見或在道德角度上說出自己的看法。

我的奶奶是一個命運多舛的女人,中年喪偶,獨自一人含辛茹苦的把膝下的兩兒兩女養大。隨著時間的推移,兩兒兩女相繼成家,奶奶也按照當初兩兒分家的決定,暫時住在二兒子家中(獨自做飯,獨自生活)等到年老之後再在兩個兒子家輪著住。但計劃不如變化,還未等到奶奶變老,二兒子,也就是我的父親因工作犧牲,獲得賠償四十萬元,在舅爺的主張下,將這四十萬元分成四份,給奶奶,我的母親,我的哥哥和我每份十萬元。然而還未過幾年,大兒子也因癌症去世,致此四個子女只剩下兩個女兒。

不過稍有慶幸的是兩個兒媳並沒有在丈夫去世後而棄老人而去,而是依然默默的守護這個家。

這一點不知道該不該說,不過說出來也好,能更全面的呈現出這個家庭的全部面貌。奶奶的大兒子育有一兒兩女,大兒子成家後又離婚,至今仍孑然一身,兩個女兒也都有了自己的家庭。二兒子膝下兩個兒子,也就是哥哥和我,哥哥現在未婚,而我已經是兩個孩子的父親了。

現在的情況是奶奶年事已高,自己獨自過日子已經喫力了,想在兩個兒媳家輪著住,而對自己的女兒是否需要贍養隻字不提(或者是奶奶封建思想根深蒂固,養兒防老,認為贍養老人知識兒子該做的事情),兩個兒媳雖看待此事頗有微詞但都沒有說些什麼,也都答應會照顧奶奶。

或許是我想的不對,難道在這種情況下女兒不應該盡贍養老人的義務嗎?出錢或者出力,我這麼想對嗎?

假設,我是說假設,如果兩個兒媳都不贍養老人(法律中並沒有要求喪偶兒媳必須要贍養公婆),那麼誰應盡贍養義務,需要孫子代父贍養嗎?

如果哪裡信息表達不全面,我會再補充。


清官難斷家務事。

按法律講,你兩個姑姑肯定有義務贍養老人。但是按照中國農村的習俗,兒子繼承財產房產以及一切的家族紅利,同時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你家和你大伯家一定得到過物質方面的好處吧?肯定比姑姑家得到的多吧?奶奶在身體強壯的時候肯定幫助你爸爸和你大伯帶過孩子做過家務或者其他事情吧?並沒有為兩個姑姑做吧?這也就是為什麼老人堅持不讓女兒負責養老的原因了。

人心裏面有一桿秤,你心裡沒有嘛?繼承家產的時候想到了傳統,贍養老人的時候想到的是法律。如果要姑姑共同負擔贍養的責任,那就吧爺爺奶奶的房產財產耕地從新分配。與姑姑平分。


當初約定在兩個兒子家養老也是有前提的吧?應該兒子在某方面的待遇比女兒好吧?分家的時候平分了嗎?房子給了女兒了嗎?幫著兒子看孩子了嗎?有沒有幫著女兒看孩子呢?如果當初的待遇完完全全一樣,那現在你們家就有資格要求你姑姑撫養老人,如果你的奶奶年輕的時候為兒子家做了貢獻,你和兄弟作為兒子家的孩子享受到了老人的照顧,而女兒家幾乎沒享受到什麼幫襯,現在你奶奶老了,沒太大用了,你們就要把她掃地出門似乎也不地道,還有,如果你姑姑養了老人,你父親分給你奶奶的10萬塊的撫卹金你們打算怎麼處理呢?

如果你要是非要強調法律,你姑姑們肯定跑不了。

而且如果是我說的後面那種你們享受了福利,老人無用就直接踢走的情況,一旦和你的姑姑們鬧上了法庭,把姑姑們逼急了,姑姑們說老太太我們接走可以,但是老大老二去世後他的遺產老太太是有繼承權的,我們要求遺產分割,錢隨老太太走。你們慌不慌?


大部分都不想回答你法理。畢竟,禿子頭上的跳蚤——明擺的事兒。

唉……

人情世故,不是你爸走了,什麼關係都斷了,什麼恩怨都清了。

回過頭想想,你母親與你奶奶的前半生何等相似。

所以,不是苦大仇深,這實在不是兩個孩子的父親能說的話。


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每個子女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但是在農村,還有多子女的家庭中,老人似乎給予兒子更多的幫助,甚至和扶持。

女兒,父母只是撫養成人,而上學似乎並不會給予她們更多支持,甚至讓她們儘早的退學。

而家裡的兒子則是不同,不僅供他們上學,甚至給他們娶妻生子,甚至成家立業都是出了很多的錢,而且甚至此後都是住在兒子家裡,或者給予兒子照顧孩子等。

對於女兒,則是嫁出去了,需要的時候要女兒給家裡送一些東西,而他們給予女兒的幾乎從他們出嫁之後就再也沒有給於過什麼了。

這其實是很多家庭的典型。

所以父母並沒有平均的給予孩子們財產,但是如果等到老了兒子不養老,再去找女兒,肯定女兒不願意,如果強制去法院,那麼是可以讓他們出一些錢的,但是這些此時的親情似乎就變了味道。

但是從道義以及道德理論上講,老人一輩子都在為孩子們付出,甚至給於兒子孫子更多的的付出,兒子沒有了?難道就是女兒管了?

其實女兒管也可以,可是老人還有孫子,這麼多孩子,都是老人一個一個帶大的,那麼出於仁義道德也是有理由給老人養老的。

當然並不是道德綁架,都是出於親情考慮。如果都不想照顧,完全都可以一家出一些錢,給老人找個更舒服的地方養老。

老人已經老了,讓她安心過一個晚年不好嗎?


配偶承擔了贍養是享有相同繼承權的,不喫虧,法律上的贍養也就是每個月幾百元錢。法律是不會醫藥費一百萬,然後判決幾個人平攤這種事的,醫藥費都是先交的,我不願意出,你要救就你出,我一分也不會承擔,因為法律的贍養就是每個月基本生活費


奶奶的的家產不管怎麼分都不影響她的兩個女兒按照法律承擔贍養義務。

現在其實還有這兩個兒子的遺產的問題。這兩個兒子去世的遺產沒有分完呢。兩個兒子家裡的房子存款這個沒有分吧,奶奶是有一份的。大兒子的財產奶奶能分五分之一,就應該是大兒子家所有財產的十分之一,二兒子的財產奶奶分四分之一,這些錢你們分給奶奶了麼?


即便不失去兒子,女兒也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不適用現代社會。即便是古代社會,沒有兒子的情況下女兒也要贍養父母。

我國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子女,子女也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兒子女兒的贍養義務是一樣的,即便現實生活中父母很多都跟著兒子生活沒有要求女兒贍養,也不等於女兒可以放棄贍養的義務。


如果你大伯和你爹繼承了你爺爺奶奶的房子財產,而你兩個姑姑沒有份兒,那就應當你們兩家伺候老人,要是房子財產四等份分給大家了,你可以要求你兩個姑姑一起伺候。


一、從法律上講,兒女都有繼承權,也都有贍養義務,兒媳、孫子女都沒有贍養義務,當然,凡是有例外,老人對孫子女盡了撫養義務的,孫子女同樣有贍養義務,最典型的就是留守兒童,絕大多數留守兒童是爺爺奶奶一手養大的。

二、好了,法律背景說完了,接下來是斷案環節。題主家的情況,1、奶奶要求女兒撫養,是有這個權利的。2、題主家因為贍養責任人已經過世,加上財產繼承分割清楚,所以,題主家是可以拒絕贍養的。3、題主家沒有權力,替奶奶要求兩個女兒贍養。

好了,此案到此為止,具體怎麼處理,別人給不了什麼意見,畢竟我國是一個人情社會,除了法律,道德和人情也是很重要的參考因素


法律上女兒有贍養義務,兒媳沒有贍養義務。但農村的習俗,咱也不懂,咱也不敢說。


你媽生你了嗎,必須贍養呀,只要是個人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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