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會昨天二、三讀討論桃園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草案加嚴規範桃園市販售的牛雞豬等供人食用肉類,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包含萊克多巴胺,違者最高罰10萬元,最後無異議通過。記者張裕珍/攝影

中央政府指明年開放萊豬進口,地方自治條例「零檢出」規定就無效,引發縣市反彈及反制;綠營主政的桃園和嘉縣議員都提案修正原有自治條例,加入開罰條款。桃園市議會昨天開第一槍反擊,三讀通過修訂食安自治條例,加嚴規範全市販售的牛雞豬等供人食用肉類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違者最高罰十萬元。

藍軍的臺中市府則準備若中央片面廢止地方的自治條例,市府也有「備案」,將從標示加強稽查著手,準備修改食安管理辦法,在「吹哨者制度」中加入萊劑的吹哨者,讓全民一起揪出毒豬食品。

桃園市食安自治條例原只規定豬肉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未訂罰則。萊豬爭議爆發後,藍營議員提案修訂,因人數佔多數,昨三讀通過修訂案。

對此,桃園市長鄭文燦說,應由中央統一解釋,避免造成一國多制,市府會尊重中央的決定。

嘉義縣議會昨天議決通過國民黨議員詹琬蓁提案,修改嘉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豬肉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違反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要求縣府十二月底前提修訂法案,送議會臨時會審議。

議員要求縣長翁章梁對此案表態,翁表達有條件支持美萊豬進口,遭國民黨團及無黨議員砲轟。無黨何子凡批翁不顧縣民健康,「你是官派縣長嗎?」提案後來通過,要縣長研議修法提交議會。

高雄市議會昨進行「高雄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專案報告」,國民黨議員輪番要求市長陳其邁承諾支持修改「高雄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納入「零檢出」萊克多巴胺內容。但陳其邁從頭到尾都強調地方自治條例不能牴觸中央母法,明年元月起會加強肉品溯源、標示和檢驗。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曾梓展昨強調,不主動提案修改自治條例;若中央片面廢止,市府準備修改食安管理辦法,在「吹哨者制度」中加入萊劑吹哨者,一旦查獲,確認開罰後,實收罰鍰的百分之七十當獎金。

新北市長侯友宜則說,地方自治條例若中央不覈定也沒用,新北會積極爭取。目前各縣市有思考聲請釋憲。

新北法制局長吳宗憲表示,臺中已通過自治條例,會有釋憲動作。新北等議會訂出自治條例後,會送中央覈定,若未來中央不覈定,才能跟中央詢問原因。

國民黨前主席朱立倫昨天在桃園也表示,國民健康超越一切,政府不要單用國際貿易角度,要用全民角度思考,因此標誌、管制都要更清楚,「民進黨不能糊弄、模糊帶過」。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