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開一個月了,我送的東西沒多少也不貴,有刻我名字的東西。他沒送過我東西。我該不該要回來?


異地+軍戀,省生活費給他買過衣服,洗面奶,擦臉的,手錶,書還給他訂過生日蛋糕(我就是個窮學生)他送過我一隻口紅。分手的時候他跟說我送我的手錶還給我,我不要他就埋了,當時氣哭,罵了他一頓,叫他不要就扔了沒必要跟我說。後來飛了3000公里去找他複合,才知道他劈腿了,第二天給我朋友發消息,說覺得他配不上我送他的手錶,然後我朋友打電話給他要回來了 ?。

如果對方是劈腿那為什麼不要回來?他不配好嗎?和平分手就算了,或許可以留個念想(就算現在留了也會被現女友給換ren掉)

lz可以自己戴好嗎,都沒捨得給自己買過這麼貴的東西(可能對知乎上的各位來說1k很便宜,但是對於一個月生活費只有1k的我來說真的不便宜


「分手見人品」不是一句空話,多少人在分手後才真正顯露他的本性。

在一起的時候,難道你不是真的愛他嗎?送他東西,不是你的愛的一部分嗎?那些送出去的東西,都是當時你的愛的見證,如果分手後要拿回來,那是不是在否定自己的愛呢?

如果兩個人分手後,就要把之前的利益計算清楚,感情就變成了一種交易,區別就在於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還是「先銷售後收款」的形式不同罷了。

分手後提出要回送的禮物(房、車這種高價值禮物除外),是一種極其幼稚、小氣的行為,無論那個人是什麼原因離開,哪怕是出軌、劈腿等渣男行為,但他曾經也是值得你愛的人。

畢竟人都是易變的,如果分手了就要回禮物,那沒人能配得起你的愛。因為每個人都會變的,剛開始時會愛你多一點,把你當成世界的焦點,但在一起時間長了,沒有人能保證會待你如初。

假如一個男人開始對你很好,慢慢他開始變懶惰了,不再對你那麼好了,那他還值得你的愛嗎?還要把送他的東西拿回來嗎?

當初你送他的東西,就應該想到他以後可能會變心,如果你認為自己這樣吃虧了,那就不要送出去。把感情當成小孩子過家家一樣,最後感情也會把你當成小孩子一樣。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給你一些啟發。


我要回來了誒。

因為是他對不起我,所以我選擇收回自己的真心。也不想自己送出去的東西在他那裡受委屈和不被重視。留在對方那裡沒必要,也不想和這樣的人再有任何交集(哪怕僅僅是保存和對方相關的東西)。

精神潔癖比較嚴重:)


那接過的吻,睡過的覺怎麼還回去?


這個我有機會答

跟前男友在一起的時候給他買了個ps,我分手前(不知道會分手)要過來玩,結果過了兩天就分手了(他提的因為覺得我不關心他),分手的時候說我不是原生家庭各種觸碰底線,後來要我把ps和他那些光碟還給他還有鑰匙鏈,我把光碟和鑰匙鏈還了(因為是他買的)ps我沒還,於是開始有了如下對話

這個是前男友他表妹(我大學室友),然後我想了想折現給他

然後我又給他轉了300塊錢,就直接拉黑了,然後又開始發簡訊

真的搞不懂到底誰噁心誰,徹底拉黑,撕破臉皮,沒有想到一個男生能小氣到這種境界。我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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