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更五審審理臺開案,認為4名被告皆涉犯加重內線交易罪,但因案子自繫屬第一審法院超過8年,適用速審法減刑,判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圖左)3年8月、趙父趙(圖右)玉柱4年徒刑。趙玉柱遭扣案的427萬餘元沒收,未扣案的3089萬餘元追應發還被害人或沒收、追徵。記者王宏舜/攝影

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15年前兩度參加「三井宴」、涉臺開公司內線交易,因最高法院對犯罪所得計算意見不同,案件纏訟至今。高等法院更五審認定共犯不法利益達1億318萬餘元,逾1億「門檻」,屬證券交易法加重內線交易罪,但本案自繫屬第一審法院超過8年,適用速審法減刑,判趙建銘3年8月徒刑。趙辯稱「只是去喫好料」。

更五審另還有三名被告,總統親家趙玉柱遭判4年刑,扣案的427萬餘元沒收,未扣案的3089萬餘元追應發還被害人或沒收、追徵;臺開董事長蘇德建被判3年8月徒刑;寬頻房訊總經理遊世一遭判刑4年4月,扣案的567萬元和未扣案的6079元沒收。

2005年6、7月間,臺開董事會通過165億元聯貸、不良債權融資、不良債權融資等提案,攸關臺開能否轉型為專業土地開發公司,或違約交割導致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接管,預料臺開將可產生約15億元利得,淨值回升至18億元左右。官股股東彰化銀行決議不再持有臺開股票,蘇德建擔心臺開股權變化將不利政府政策推動,聯繫國票證董事蔡清文轉告「駙馬爺」趙建銘共同購買彰銀的股票,放出「我將推動聯貸案,把信託部切割給日盛銀行,處理不良債權,以及彰銀要賣臺開1萬3000張(實際為1萬2100張),有一席公股董事」風聲。

當年7月間,蘇德建二度安排三井宴,趙建銘在聚餐後,告知父親這個消息,趙向蔡清文表示要用母親簡水綿的名義買入。遊世一、趙建銘、趙玉柱、蔡清文7月25日共同買入臺開公司股票後,再分別賣出,遊獲利6647萬餘元,趙玉柱拿到3517萬餘元,蔡清文獲取154萬元,合計1億318萬餘元。

若犯罪所得超過1億元,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高院上訴審、更一審、更二審將所有被告犯罪所得合併計算,總金額都超過1億元,趙建銘都被判刑7年;但更三審、更四審採分別計算,趙各被判4年、3年徒刑。

高院更五審認為四名被告與蔡清文基於共同犯意買賣股票,犯罪所得應合併計算,才能如實反映內線交易的淨利規模、對金融市場交易秩序的危害程度。因2006年臺北地院判決時,證交法和刑法沒收新制還未修正,也沒審酌遊世一、趙玉柱已繳回部分犯罪所得,加上速審法規範,更五審撤銷改判。

更五審指趙建銘當時不僅是臺大醫師,也是總統女婿,智識程度和社經地位高於一般大眾,卻在三井宴中確認買股張數,再轉報父親,讓國人對證交市場的健全和公平產生高度疑慮,但考慮他在偵查中坦認且沒有實際獲利,檢察官求刑8年過重。

趙玉柱在開庭時說「覺得『見笑』不知什麼叫內線交易」,但更五審認定他有相當買賣股票經驗,曾是國小校長,又是總統親家,利用內線交易賺3千多萬還否認犯罪,判他4年徒刑。

本案一審時,臺北地院判趙建銘6年、趙玉柱8年4月徒刑,皆併科3000萬罰金;蘇德建、遊世一則遭處4年3月徒刑,遊世一併科6000萬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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