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生 某大學畢業生 將出國留學深造 父親為某高中年級主任 母親工作不詳 家境富裕 自己開銷巨大 因此向我分好幾次借錢 金額3W元 在哪種條件下屬於構成詐騙 我懷疑她的真實情況不是這樣 但是錢已經借出去了 向派出所了解 他們說這是屬於經濟糾紛 我當時也並未要寫借條 但是在聊天記錄中 她承認這一筆借款 如果她不還錢 是否能夠作為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


1、這種情況屬於經濟糾紛,應該去法院起訴;

2、起訴之前收集證據、轉賬記錄、電話錄音、聊天記錄等;

3、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可以找第三方催收機構幫忙催收。


關鍵看是否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還要看有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才可以。如果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那就不構成詐騙。不如孩子病了需要借錢看病,你借錢的時候說父母病了,這也是隱瞞真實情況,但很難說構成詐騙。


不構成,只能算民間借貸。留好借據,身份證信息,起訴。


現有信息無法構成詐騙犯罪。準備好支付憑證,訴民間借貸吧


不一定,得看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只是隱瞞,不是虛構,不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不構成詐騙罪。


應該不算吧


不構成詐騙。

可以民間借貸糾紛起訴。即使沒有借條,只要能證明雙方的借貸事實,法院會支持你的合理要求。


可以搜集相關證據,向法院起訴


可以的,屬於當事人自認,前提是承認借錢的信息符合證據規則


隱瞞借款目的不屬於詐騙因為。

可以補寫借條,或收集補充完善借款證據後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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