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瘦肉精地方自治条例明年失效,云林县长张丽善(左三)强调将依《食安法》重罚。(张朝欣摄)

明年元旦莱猪进口,卫福部28日表示,地方自治条例若与中央相抵触,其内容与罚则将失效,对此云林县长张丽善表示,若地方自治条例失效,云县府也会依中央《食安法》重罚,莱克多巴胺标示不清者罚3至300万元、标示不实者罚4至400万元。嘉义县则有国民党籍议员提案要求增列零检出条例,获无党、泛绿等过半议员连署,县府虽尊重个别议员提案权力,但强调地方自治条例若抵触中央法规亦无效。

瘦肉精超标 最高罚2亿

云林县长张丽善28日前往麦寮乡颁发第100家养猪场零瘦肉精标章,强调云林是养猪大县,需对全台猪肉消费者食的安全把关,因此县府邀集县内饲料厂、畜牧场、肉品加工厂、餐厅业者,共同签订《零瘦肉精联盟自律公约》,坚持瘦肉精零检出。

张丽善对于中央弃守瘦肉精零检出表示遗憾,认为中央政府本应带头维护全民健康,但却为了与美国贸易而不顾全民期待,硬要进口莱猪,让民众连吃猪肉都不安心,抨击中央「不知道在干什么?」、「真是走回头路」。

张丽善指出,根据中央《食安法》,瘦肉精检出若超出10ppb,将祭以最高罚款2亿元,地方政府的食安自治条例,则顶多罚10万元。未来若云林县的自治条例失效,县府仍可依《食安法》重罚。

零检出条例 嘉县议员连署

云林县猪肉相关产品若标示不清,将依《食安法》第22条及第25条罚3到300万元;若标示不实,则以第28条罚4到400万元,以上2者并依第52条,要求业者将所有违规产品回收、销毁不得上市。

民进党执政的嘉义县,国民党籍县议员詹琬蓁提案建议县府修改嘉义县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条例,增加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违反处3万元以上、10万以下罚锾等条文,获18位蓝绿、无党籍议员连署支持,昨临时会审查议案,其他出席议员也加入连署,30日将进行二、三读,若三读通过,将要求县府在年底前最后一次临时会提交议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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