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此患者損害了你的利益。


慚愧,我沒有之前的答主們那麼善良和高風亮節。「不歧視」,已經是我能做到的極限了。

對精神病患者,當然是「有多遠躲多遠」。我是趨利避害的人,除非ta是我重要的親人,否則我真的不會去向精神病患者獻愛心。無他,我惜命。


我是一名精神科醫生,讓我來寫一下我們應該如何正確對待精神病患者。

第一,不歧視,因為每個人都有可能患病,每個人都可能患糖尿病,高血壓或者冠心病,難道別的病都比精神病好貴嗎?患什麼病由不得我們自己選擇啊,所以就算你做不到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尊重,請你不要歧視,謝謝,因為說不好有一天你也會患類似疾病對吧?!

第二,精神疾病有很多種,廣義上來說,焦慮抑鬱人格障礙也都屬於精神疾病,這裡我們講的可能是狹義上的重型精神疾病,伴有精神病性癥狀的比如幻覺妄想,有衝動激越風險的病人。

如果你在路上或者在社區碰到有衝動風險的病人,請你毫不猶豫撥打110讓警察叔叔把他帶走,因為這類患者符合精神衛生法第30條第二款第二種情形規定的範疇是必須住院治療的患者。國家目前投入了很多在重精管理上面,如果這一類患者在社區出現傷人的狀況,會有很多人會被問責!

另外一方面就是既往患有過衝動風險的精神疾病患者,經過治療已經好轉的,這類患者只要堅持服藥,是可以恢復社會功能的,需要我們共同努力,賦予他們正能量,減少他們的病恥感,讓他們積極的回歸社會,接納他們,讓他們服務社會,為社會主義添磚加瓦。但是同時也要注意他們的病情,如果病情複發,一定要及時就醫!

還有一種精神疾病患者,用老百姓的話來說,就是不打人,但是亂說,比如說有人要害他,有人要整他,有人監視他這些屬於精神病性癥狀,如果你發現身邊有這樣的人,如果你熟識他的家人,請您建議他及時就醫,如果您不熟識他的家人,請你到就近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向重精管理者報告相關的情況,社區重精管理的人員對這類患者的送診有相應義務。

另外還有一類患者抑鬱症患者,社會的日趨發展,讓我們越來越重視這類疾病,他們鬱鬱寡歡,請不要認為他們心情不好,他們只是生病了,需要正規的治療,否則,每天都有生命危險!並且這一類患者不願意暴露內心體驗,不知道在某一個時候,你就失去他了,所以,請你重視這個疾病!

先說這幾種典型的,如果有疑問可以跟我提出!也希望我們可以共同努力,一起關愛精神病患者,關心這個社會,建立一個有愛又安全的社會!


起碼的尊重


平常對待,趨利避害。

不損害你的利益那他們就是孩子,給予關注和照顧都順心而為。

損害了你的利益也同樣要像對普通人一樣,離他有多遠走多遠。

如果你對他有社會責任那就也需要像個家長一樣約束好他的行為再給予關愛。


理解,寬容,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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