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三年,是無性婚姻,今年3月9號離婚了,現在男方家裡人來要結婚前給的金子,我不想給,該怎麼辦,?
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按法律程序走。
捨得捨得,不捨不得。
三金按照風俗離婚後都要退還的,再說拿著這東西你也不用,看著還難受,何必呢,給他們吧,好聚好散。
問問律師,有明確法律規定,關於彩禮這塊。好像什麼也不用退給男方。但是需要舉證
給他
理解你的心情,感覺自己的青春和感情都餵了狗,自己人生的路線也被打亂。三金正常來說是不用歸還的,建議具體諮詢律師
我說離婚吧,他第一反應就是金子要還給他,連一句挽留的話都沒有。他性無能,一直都沒有同房過,我是真的很想要孩子。如果不是他的親戚見面就冷嘲熱諷的,我的難受他看在眼裡,卻一點反應也沒有,直說是我想太多了,我想我也不會離婚吧,三年都忍了,一輩子不是忍不了的,我在意的是他的態度。
我知道我很矯情
他父母把所有事都怪在我身上
既然如此,他就要付出應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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