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說玄乎點兒就是來這兒世上的那一刻。


「賭狗」這個物種


在網上與人爭論。

誰都無法說服誰,最後只能各說各話,互道傻逼。要麼影響感情,要麼影響心情。

如果一定要爭論,也別說理,因為在網上吵架的目的是氣死對方,而不是說服對方。


對於這個問題每個人都有不同高度的理解。

如果你的年紀是18歲-25歲可能你會覺得從出生那一刻起就輸了。

如果你的年紀是25-45歲可能你會覺得從凡事一旦依賴別人你就輸了。

如果你的年紀是45歲以上我就說不出來任何了,畢竟都是初次做人。

因人而異,最重要的還是要認真做自己,別把精力用在後悔懊惱。因為白駒過隙的一生經不起浪費,珍重


賭博


單戀。


一開始就輸,那是我么?哼(瀟洒的甩頭)!


跟前自己的好朋友同時喜歡上一個人男生,但我沒有告訴她我喜歡xxx,她倒是很主動的跟我說了。我其實也想找機會跟她說說自己喜歡的男生的,但她在我前面先說了,我就絕口不提,想讓自己把這份喜歡遏制住,但感情的事情,不到最後一下你永遠都不會放棄的。

然後好朋友嘛,就會一起分享一些有意思的事情咯,而且女生最明顯喜歡一個人就是時不時掛在嘴邊兒。

有天放學回家的路上,就聽著她跟我說著她跟那個男生聊天,還約了一起出去玩,女孩子很注重細節,她說了一些細節具體我就不說了,現在想想還是挺難過的,畢竟當時真的很喜歡的啦。就是在她跟我說的那一刻,心死啊,因為我跟那個男生從來沒有過這些行為的!可能也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棵稻草吧,反正就死心了,也再沒跟朋友提過,我倆現在關係也還不錯,具體跟那個男生有沒有聯繫了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是沒再聯繫過了。

可能心死的那一瞬間也就突然意識到,那一刻我輸了。


網路彩票,接觸的那一分鐘,就註定是輸,只是控制力好的人輸的少一點,醒悟晚的人,比如我,傾家蕩產,家破人亡,


一個人能可以通過後天努力改變自己命運,可是出生可以決定大部人的上限.


這個問題我非常感興趣。

直入主題,心得體會分享一下。

希望可以得到好多贊。

在我看來,人從出生下來就已經輸了,輸在了起跑線,突然想起劉媛媛的演講,大家看一下。

就從出生說起:農村,縣城,三線城市、二線城市、一線城市,差距越來越大,教育資源,家庭環境,城市發展,這些環境因素決定太多。

但是你也可以靠後天的勤奮改變命運,不過如果你出生相對較低的話,你就必須付出比別人多出10甚至更多的努力,但我相信,你的結果一定不會很差。

送給一句話與大家共勉:

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堅忍不拔之志 —— 蘇軾


遇到一個只喜歡揣摩領導意圖的人。


有人說,在目前這種快節奏的生活中,在感情方面,一認真你就輸了,因為感情的雙方,誰陷的越深,誰就是弱勢的一方!


我覺得還是敗給了長相吧,每天起床照鏡子都感覺特別自卑,很久很久我不敢與鏡子里的自己對視,我真的嘗試了無數個角度,可怎麼看鏡子里的那個男人都那麼有魅力,那麼帥,我服了,我輸了。


當你認為自己會輸的時候,那就真的輸了


自律


當你開始和不喜歡的人斤斤計較時,你就輸了


任何事,投入就輸了。


你第一眼喜歡她,但是她第一眼沒看上你。輸了輸了


呼籲大眾「理性愛國」,從來沒有成功過。

我認為社會中許多人是「不愛國的」,或者說他們嘴巴上愛國,行為上害國。

方方寫武漢日記,大家群情激憤,通過各種渠道對其口誅筆伐,很愛國吧。可是,有一點大家要明白,到目前為止沒有證據表明方方違反了國家任意一條法律,也沒有哪個職能部門因為她可能違法法律而對其採取措施。從這個意義上說,方方的行為是在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行為,是合法的行為,她並沒有違反國家的法律,反觀我們大眾呢?有違法人身攻擊的,有人肉其家屬的,還有發布恐嚇言論的。是,沒錯,方方令人厭惡,我也不喜歡她,但是這不代表大眾可以用犧牲法律的代價去攻擊她,這無異於挖肉補瘡,咱們是解決了方方,可也傷害了法律。

大眾追求的「正義」,是可以讓人上癮的,彷彿他們需要在某個事件中塑造「正義」之身來增加存在感。每當有類似方方或者危害社會的新聞出來,每個人都是那麼的義正言辭,那麼的義憤填膺。那麼的嫉惡如仇。

可是奇怪了,既然我們這麼愛我們的國家,為什麼在網上用手指頭捍衛她的時候,現實中又不斷的傷害她呢。

國家制定了交通規則,告誡公民要依法行駛。任何人可以抽一天的時間在任意一個公路的十字路口監察,我們數數看,一天下來是不是有超過一百個闖紅燈的行人和電動車駕駛員。不是愛國嗎,國家的法律法規為什麼不遵守?

五一、國慶放假了,很多人出去旅遊,有的去泰山,有的去長城,還有的去九寨溝。咱們國家風景秀麗,好玩好看的地方多啊。可是,五一、國慶過後,看看咱們大好河山吧,垃圾袋、竹籤、塑料瓶,還有擦完鼻涕吐完口水的衛生紙遍地都是。流傳百年千年的名勝古迹,被一個個所謂「愛國者」刻上一道又一道疤痕。不是愛國嗎?祖國的環境為什麼去破壞?

咱們都是炎黃子孫、手足同胞而且血濃於水,本應該互幫互助,互愛互敬,然而卻同室操戈。放眼網路評論吧,一撥人愛吃狗肉,一撥人不愛吃。不愛吃狗肉的眾目睽睽之下竟然詛咒吃狗肉的同胞下輩子當狗,遭受千刀萬剮。要說大奸大惡,咱們惡言相加也算情有可原,可人家吃狗肉的連正兒八經的法律都沒違反啊?怎麼可以這麼咒他。

很多年前的馬加爵案件,四個名牌大學生慘遭殺害,某些媒體捏造謠言,將被害者描繪地如何地窮凶極惡,馬加爵如何地老實本分,還編造一個版本多樣「讓某個重要人物流淚」的信件的故事,致使網路輿論一邊倒,大批量網友聲援馬加爵,鞭笞受害者。我不明白,大眾為了法律的尊嚴,為了逝去的生命,不該在閱讀新聞的時候求證其真實性嗎,求證就那麼難嗎?用手指滑滑滑鼠看看信息源是誰不就知道了?可惜,死去的生命算什麼?先憤怒再說!給受害者家屬造成二次傷害算什麼,先憤怒再說。現實中堅持正義多麼麻煩,危險,隱身於網路之中堅持正義才戰無不勝。

翹起指尖,啪啦啪啦對準鍵盤一頓狂點,罵出去再說,先撒撒胸中這口不平之氣。大眾明白不明白,死去的大學生都是窮人家的孩子,那個年代出一個大學生不容易,還是名牌大學。受害者的家屬遭受親人亡故之痛還得忍受無數網友的無理指責,心裡的滋味可想而知。更讓人悚然的是,這種靠謠言激發的指責,如今依然在網路中瀰漫,就在剛才我在抖音裡面看見一個主播將馬加爵案件添油加醋的演說,製作成好幾個視頻發布在平台上,評論對於受害者一片指責之聲,大有變相鼓勵馬殺人犯罪的味道。

我認為視頻不妥,還特意告知主播視頻中的不妥之處,並建議刪除視頻。那個主播很乾脆直接將我拉黑,他似乎不在乎誰會受到傷害,不在乎是否會對其他人造成不好的影響,在他心理最重要的是點擊量和關注度,以便兜售他在櫥窗裡面冷清的不能再冷清的商品。不是愛國嗎?對待同族為什麼如此麻木不仁。

有斥責我朋友,他說:雖然我不遵守國家法律,雖然不愛護祖國環境,雖然我傷害手足同胞,但是這不代表我不愛國。

我不禁想起前段時間流行的關於好女孩的一句話:我紋身,我抽煙,我喝酒,我濫交,但我知道我還是好女孩。

真是無恥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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