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這把玩的實在有點大啊。估計只有匿名用戶玩了……我在這裡先普個法吧:

刑法第87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換句話說,如果沒有超過期限,受害者在期限內還是可以告你的……


反正沒人認識我,不匿了

說一個朋友干過的壞事,反正不是我。。。哈哈哈

小時候,家裡同輩的都是男孩子,跟著他們野慣了,調皮搗蛋的。

記得那時候是秋天,別人家的地里結了很多大大的南瓜。我們,哦不,他們就去偷偷的把南瓜翻過來,用刀在南瓜最下面挖一個小洞,然後拉一坨臭臭在裡面(想想都噁心),再把那個洞補好。等到了冬天,別人把南瓜抱回家準備吃的時候。。。。。。哈哈哈,據說那個味道,咦!!!


小孩子是真的有殘忍的一面的

比如說我小的時候把一隻小黃鴨從五樓推下去摔死了

再比如說那會兒我養的小螃蟹被哥哥的大螃蟹吃了 我把大螃蟹從六樓丟下去摔死了當然現在很後悔自己為什麼要那麼殘忍
大概就是我媽跟我說,別人找我家來告狀了。事情是這樣的,小時候在發小家的隔壁門口玩,也就是說坐在他家門口,就可以看到我們兩個玩石子,他家4代同堂,全住一個屋子。十幾二十口人,成年人不算小孩子。我就當著他們全家把他打了一頓…

我當時第一次聽我媽講我的表情大概是這樣的,生無可戀的快活。

我不知道為什麼打他,但是據我媽說他家全家人不好打我,小孩子打不過大人也不太好插手。畢竟他還早我兩天出生。然後四代出了三代來我家找我母親理論我媽做出了如圖的樣子……
9歲,在跟我無冤無仇的人家(甚至跟我還沾親帶故,用水的其中一家還是我表哥,他媽媽是我爸爸的堂妹)水井裡拉屎,這件事兒讓我後悔終生,我甚至願意折壽幾年來彌補這個罪惡。這也是父親有生以來唯一一次揍我的事件。


把仇家的女孩解剖了,那時候我十一歲,她八歲

至於為什麼是仇家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們兩家是世仇。

他們家姓張,女孩叫張柔。

老張家再婚辦婚禮的時候,因為太忙,沒人有時間管張柔,張柔就自己在炕上躺著,我看到她的時候,心裡就滋生出了邪惡的想法。我進了屋,看著張柔自己一個人在炕上,她也看到了我,忽然就邊拍手邊沖我笑,叫我薛野哥哥來啦!我沒管那麼多,抱著她就從她家窗檯里走了,從後院爬牆出去了,我領著她到了山上,一路上她沒哭沒鬧,就靜靜的一邊笑一邊看著我,我把她放到一個相對平坦的地上,先是將她的喉嚨弄啞怕她哭出聲音,(我小時候愛看醫書就會了)找來四塊石頭把她的手腳壓住,拿出刀來,從她小小的肚子上滑了下去,刀不是很鋒利,我像切菜一樣來回滑了好幾下她的肚子才開開。我看著她的淚水,心裡沒有絲毫憐憫。

先是將腸子放進提前準備的罐頭盒裡,其他的內臟放進另一個盒子里。

我眼睜睜看著面前這個長的精緻的女孩慢慢死去。

在她的額頭上親吻了一下,她又對我笑了一下,可能是迴光返照,然後就死了。

我將她和她的兩瓶內臟埋在了一起。

沒人知道我那天幹什麼去了,張柔死了,奇怪的是老張家沒有一絲難過,哪怕後來知道是我乾的也只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我只知道我的身上一直背負著一條人命。

後來我時常會想起她,想起我在她額頭上親的一下。

再後來上了初中有很多小女生追求我,我看都沒看一眼。心裡只想著張柔和我最後給她的親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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