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再天馬行空、再誇張的想法也可以實現,你會做出怎樣的遊戲?


肯定是我自己會想玩的遊戲。

曾經有一個笑話,說策劃死了之後會墜落地獄的話,就會陷入到只能玩自己做的遊戲的地獄裡。

連自己都不喜歡的遊戲是沒資格被自己製作出來的,我一直這麼堅信著。

生活的壓力和事業的動蕩我可以承擔,但是做出的遊戲與預期差距過分的大,我還是無法承受。

大概是我比較理想主義吧。


很久很久以前,兩個最強大的人類文明統治了地球上所有的文明

他是 -------他是

拉斯文明 伊波特文明

他們幾乎一樣強大,戰爭持續了數百年

直到有一天,不屬於任何文明的騎士出現了,他說服了兩個領袖和平共處之後就消失了

和平持續千年的時間,直到伊波特的突然叛變

他們僱傭殺手,暗殺了拉斯文明的領袖

他們組織軍隊,殘殺了拉斯文明的人民

拉斯文明無力反抗,僅剩的幾千名拉斯人,逃到了地底,用騎士的魔法設了屏障

戰爭終於結束了

很多年又過去了。。。

傳說爬上傑斯大陸上的羅斯山脈的人們從未回來

*一個孩子打開了門,跳了下去,跌在了一個海灘上

-afterthat開頭動畫

敬請期待。。。

---------一條需要決心才能打出的分割線----------

勞資可不是開玩笑的,在未來,我保證,一定會有一款叫做afterthat的遊戲在steam上發售


謝邀。我想製作一個訴說生命的遊戲。

遊戲的主角充滿希望,卻一次次被打倒,一次次陷入絕境。一次次迎來死而復生,生而復死。就這樣嘶吼,嘶吼生命的意義。

追求的事,絕不放棄。

可是,大多數人往往難以堅持這個簡單的道理。

但,許多獨立遊戲開發者仍然在堅持

祝願所有的遊戲開發者,都可以做自己熱愛的遊戲!

也祝願各個行業的大家,都可以做自己喜愛的事情,都可以得到追尋之物!以上!
我的話,我想做一個沒有取勝規則的遊戲,大家在這個世界想幹嘛幹嘛,大觸能畫畫建房子,有經濟頭腦的可以經商貿易,你能當法官律師維護正義,也能收受賄賂為自己牟利,能當勇者去攻略地下城,也能當魔王對抗勇者,其實我正真想看的是一個魔幻的平行世界,大家都會做什麼
成長類的RPG,而且比VR代入感還強的那種操作方式,細節到每一個手指和遊戲角色的互動,包括遊戲裏的觸覺,聽覺,視覺,嗅覺。全方位互聯。互聯到在遊戲裏飆車腎上腺素飆升的時候,汗毛立起來這種感覺都要互動上。觸覺關聯強度可以自己調節,也就是疼痛感。還有舒服的感覺(包括羞羞的事情)。在遊戲裏可以扮演任意的角色,沒有NPC。每一個路人都是玩家。可以建立社會系統。只要你足夠強大,背景可以是上個世紀,也可以是500年前。每天的生活,職業,親人,朋友。可以自己一點點建立社交圈。在遊戲裏是另一個人生。可以有超能力元素。可以用20赫馬的速度沖向天空。也可以用超過C60的硬度砸想地面。風,火,水,雷電,空氣。不同系列的超能力,可以根據自己的愛好來修行。超能力釋放的方式也由自己來選擇。主要操作方式靠想像力。超能力還不僅限於物理系,還可以包括控制思想,等等.....每次登陸都可以選擇存檔,因為登陸方式不一定是人類,也可以是動物,甚至史前的恐龍。或者未知生物,生物的樣子也可以用自己的登陸界面來操作。自己製作一種生物。(PS:這裡可以借鑒各大科幻電影,或動漫,或遊戲裏的生物)想像一隻會噴火的異性,穿著西服在售樓處賣房子,發傳單。那畫面一定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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