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過不過分吧。

行為(動手打人)反應的是情緒。我們不提倡採取暴力措施,第一是因為很多人不擅長管理自己的情緒,小題大做。第二是因為暴力往往會帶來比較壞的結果。(就像題主扇了渣男耳光,渣男可能會還擊。導致互毆甚至……)

所以,如果扇巴掌沒有帶來後續的不良影響,那麼它就是發泄情緒的絕佳渠道。建議題主不要吃虧,能多扇就多扇。


沒有人強迫你,這是你自己的選擇。

也沒有對錯,因為這是感情的事。


男生本來在感情中是應該承擔多一些的,這種男的這樣了為啥還在他這呆著,沒必要啊,不如離開他


謝邀。如果不從法律角度說,我覺得打得對呀,這種男人,分手算了吧。不太值得。個人想法,祝好。


我說句不負責任的話:打得好!!!

但是女孩子真的要愛自己,付出得越多在對方眼裡就越卑微甚至是看不起。

你要想幾個問題

一、你真的是離不開他?怎麼也離不開?

二、為什麼他劈腿你還想著打他過不過分?該分了姐妹!

三、談戀愛不是為了開心嗎?你和他一起開心多還是難過多?

如果是我冷暴力我就受不了了,同時我的驕傲也不允許自己回頭。(親身經歷過冷暴力)在放棄對方的一段時間裡雖然很難受,但是一定會過去並且回頭看那段時間你會特別感謝自己。

我之前吧,和戀愛五年的男朋友分手了,你知道自己一個整晚整晚的失眠看著太陽慢慢升起的感受嗎,我還爬起來繼續上班了。然後就……生病了在醫院呆了幾天哈哈。我自己一個人去醫院挂號,抽血,打吊針。在這過程中我突然發現有很多東西比愛情重要多了,應該說,有很多事比一個不愛你的人重要多了。

現在走出來了,他也找過我很多次很多次想複合。但是不可能,因為我失戀這段時間更加清楚自己想要什麼,並且很享受單身生活。

而且,渣男也不值得我吃回頭草,他有個長期性的女閨蜜,我不排斥男生有異性朋友,但是也要有點距離吧。打著大家都是朋友的旗號,單獨看電影,單獨喝酒,一起打機。一起的時候就因為這個女閨蜜吵了很多次,但是我段位低,女閨蜜主動示弱,我就變成了無理取鬧的女朋友。噢對了,我們分手那天,他還和女閨蜜合唱了一首「分手快樂「」發朋友圈。後來找我複合無果後好像和那個女的一起了吧。

但是我內心,毫無波瀾。

總而言之,愛自己別人才會愛你,知道嗎傻瓜


過分?我覺得打耳光算輕的了


一點也不過分,雖然打了他耳光是暴力的表現。但是正所謂,暴力不能解決問題,但可以解決製造問題的人。來而不往非禮也,既然自己已經受到了傷害,為什麼要讓製造麻煩的人逍遙自在?


首先,你要了解到,在情感生活中,付出的多的一方就是弱者,他之所以肆無忌憚的對待你,一是因為他對自己有信心,覺得離開你他可以找到更好的,對你不在乎,二就是因為他對你有信心,覺得無論如何對你,你都不會離開他,從而他一而再再而三的無視甚至傷害你的感受。

戀愛也是有技巧的,如果你還愛他,就試圖暫時遠離他,只要他習慣了你的存在或者心裏面有一點你的位置,就會感受的到,然後你就要開始平衡你們兩人在愛情裡面的地位,要是他感受不到,那離開他吧,女孩子沒有必要把青春貢獻給一個不愛自己而且私生活混亂的管不住自己的男人,遇到更好的人的時候你會覺得現在的自己眼睛瞎了


不過分。打完不分手才是對自己的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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