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同事兩次分別是16年和17年去了美國,原因是在美國停留時間太長,最後待了6個月,他停留時間1次為5個月,1次是4個月,後來再辦理的時候,簽證官問他停留原因,他的回答是美國公司剛成立,在給美國公司做工作準備。現在如何解決簽證問題?北京有哪些旅行社靠譜嗎?我們讓她們提供案例,她們說涉及到用戶隱私不能提供,這樣很難鑒別。如果有辦理過的,請幫忙回答。非常感謝。


簽證過不過和旅行社關係不大,他們只能幫你審核材料提供面簽建議。關鍵還是要看你自己的實際情況。

你朋友是去美國的分公司工作,那屬於商務簽了,怎麼會跑去找旅行社?

不要管十年簽準許你停留的時間是多長,一般申請個人旅遊簽證停留時間在十天半個月,這也是符合邏輯的(有穩定工作的人一次也就請這麼長時間出去玩)。如果你是停留半年又是工作原因,那肯定要走商務簽流程了,具體操作不清楚,但應該是公司給你提供相關材料或者直接統一幫辦理。而不是你自己找這家找那家。

總體來說還不錯,據說他們使館有人,就是有些小貴~


不知道哦 我是找的一個公司幫我們簽的

能不能夠,是看申請人自身條件的哦!

旅行社或者簽證機構,只是給你輔助而已,可能有些機構會明確告訴你準備什麼,你準備的東西哪裡有問題,但多數是給你一個清單,你按照清單準備。

既然知道為什麼被拒,那就說明清楚停留時間的問題,不是說說而已,最起碼找些證據什麼的來證明你同事確實是因公停留,不是為了其他什麼原因


不瞭解具體情況 不敢妄下論斷


你可以用天眼查查一下這家公司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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