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草原分屍命案,兇嫌陳伯謙殺害女學員,一審判死刑,二審認定他認定符合自首要件,改判無期徒刑,檢方不滿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10/26)認為二審調查理由不完備,是否符合自首仍有爭議,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死者父親懇求法官,能判處兇嫌死刑。


圖/TVBS

華山分屍案主嫌陳伯謙,二審判處無期徒刑,檢方和嫌犯都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宣判,撤銷二審判決發回更審,陳伯謙能否逃死出現變數,死者家屬又燃起一絲希望。


死者家屬高先生:「覺得比較符合社會大眾跟我們的期待,因為這種殺人魔,手段這麼兇殘,一定要讓他,趕快與社會隔絕,就是判極刑的意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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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發生的華山分屍案,嫌犯陳伯謙性侵高姓女學員後殺人分屍,還偷走被害人的現金,一審殺人罪部分判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遺棄屍體罪和竊盜罪部分,也減輕刑度,當時高等法院這樣解釋。


高等法院發言人連育群(2020.04.07):「本應量處極刑與社會永久隔離,惟因被告此部分所為,符合自首減輕其刑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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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犯案後警方曾對他曉以大義,但他二度進入派出所時才坦承殺人,二審法官認定符合自首要件,最高法院則認為,嫌犯在警方和家屬探詢死者行蹤時,多次說謊誤導辦案,二審沒針對嫌犯自首動機予以論述,也沒說明裁量因自首減刑的理由,死者被侵犯前曾喝酒,嫌犯涉犯的是乘機性交還是強制性交,沒調查清楚,此外陳柏謙性侵被害人時萌生殺意,屬於強制性交故意殺人一罪,還是強制性交與殺人兩罪,也有待釐清發回更審,唯有竊盜罪駁回陳伯謙的上訴。


案發至今被害人家屬,感受不到嫌犯有任何悔意,如今最高法院撤銷無期徒刑判決,家屬只盼更審結果別讓他們再次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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