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主不是當事人?為什麼要用第三人稱不用第一人稱,想裝的盡量客觀角度嗎?

談了戀愛7年,究竟在談什麼東西,為什麼在小事上還扯不清?不是早就應該溝通好了的么?

送禮物、曖昧方式、關於吵架的處理,這種貫穿你們交往過程中的事情居然拖了7年沒處理好,這7年是怎麼過來的?

與其說男朋友,我更想聽聽一下女方是怎麼想的,先回答一下我上面的問題吧。


列了一堆意思就是對這男生極不滿意嘛

那掐胳膊都給人掐急眼了還曖昧的方式

人家還覺得關係親密沒必要送禮物呢

咱不能太雙標吧這個

都研究生呢

挺大的人了

還要出國留學

咱都是高素質的人

有啥事不能好好溝通嘛

中文不行還可以in English呀

當然這些還都是小事

人生規劃不在一個軌跡上也磨合不了的話就別耗了吧


分啊,這麼不愉快的戀愛,不分留著過年嗎


經常有這種想法,就會很難走下去


在我一個男生的觀點裡,他有點自私了,或者說他就是沒有把自己和你放在一個等同的地位上,而是以自己為優先。


多觀察吧,如果不喜歡,那有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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