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法律界人士在没有官方详细信息的情况下就认定电瓶车男防卫过当。是什么原因使他们不想办法为电瓶车男做无罪辩护?是老百姓的认知错了吗?法律界人士为什么不对一条明显不符合大众认知的法律提出异议,而是咬文嚼字的去维护呢?


其实罗翔教授已经给出答案了:法律学多了就慢慢丧失人性了!

法律的最终目的是维稳,而非正义。最多是保证程序正义,使得很多问题能够有条理地解决。保证程序正义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但能不能做到这个反正我说了不算。

而法律人(尤其是决策层)大多与社会是脱节的,决策层本就因为与平均社会阶层脱节(高出平均社会阶层)而容易导致认知偏差,理论无法结合实践。而且社会民意也不大容易被传达,这就使得看似理性的法律很多时候容易陷入闭门造车的僵局。

当然了,法律是要面子的,无论如何都要被奉作是理性和公正的化身,即便很多时候法律已经成为了社会的桎梏,那也是一个完美的十字架!


说这个事情很可能被判断为防卫过当这点没问题。

毕竟法律白纸黑字的摆在这里,现在这些人做分析,不能说顺著一般人想法来,那只能提供错误的答案,反而不利于这个事情解决。

要说有问题的是,不少法律界人士,在立法层面长期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偏离,毕竟法律虽然白纸黑字,但是通过合法合规的过程,它也是可以修订修改以进一步符合新的情况的。而为什么这么一条长期存在很大意见的法律,既没有进行修订,也没有足够好的理由和宣传,让人民群众接受呢?


中国法律许多情况下无法结合实际国情保护受害者,公检法不求有功,只求无大过错,所以很多情况是在法律条款内和稀泥,折中妥协。

放到本事件,我个人认为这些律师并不是没有良心的,他们比普通人更熟知中国法律,更了解最后可能的判决。连我这个只是从小到大收看今日说法的了解者也能推测出目前最后判决绝大概率是防卫过当!

因为在我国正当防卫的判决极少,法律定义的正当防卫实际当中基本不存在。具体可移步正当防卫了解。

说句不好听的:咱们的法律的根本目的并不是保护受害者。


因为这样的判例太多了,实话实说而已。好在在全国网友的关注无罪释放,希望这样的判例不再是少数。


法律人守经有余,而少了一些「视彼儿女,犹如我弟兄」的同情心。

因为法律和大众感情往往都是相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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