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法盲一个,不太了解法律法规,刚毕业没打过官司。公司出了一个小事引起诉讼,很好奇参与了下。通过这件事第一次了解民事诉讼。通过这个事题主发现法律一审不到的话对被告非常不利的,我听我们公司的律师说且就算铁证如山,但是过了取证时间,就算事实胜诉,但是法院也不受理了。我当时质问我们的律师,律师说如果一审到场,随便一个人也能胜诉,但是没到场,只能提供一审后发生的事的证据,就算是再有理也没办法。这和电视上完全不一样啊,法律才不管你对错,流程很关键的!

事情是这样的,某个县城有个人想代理我司品牌,想在他们县开店.经咨询他们县有代理了,所以想做市代理,交了1万元定金后,约定一周内付清尾款,但是一个月了迟迟不交尾款。期间有别人要做他不让步(我司规定一个地区只放一个代理商),一两个月后,我同事反复沟通他不想做后,按照公司规定是他违约,所以公司不准备不退他定金的。同事对他说说可以申请下换成货款。他不乐意,也没反对。事情隔了四五个月左右,可能他找了一个亲戚律师把我们公司告了,没有给我们说,法院传票通过快递送的,但是传票送到我们隔壁公司了,邮递员可能是我们两家公司在一个办公区域办公,且隔壁公司名和我司差一个字,送到隔壁公司后,我司隔壁公司帮我们签收了快递,但是忘记给我们说(事后才知道的,签收人为隔壁公司老板),因为我们公司律师没收到传票,就错过了出庭,我们公司突然公司接到法院判决书后才知道有这么回事,因为传票下来没几天就开庭,我们律师知道信息已经晚了。法院说我们一审没到场判败诉。我就问了我们的律师,律师说可能没送达传票(实际上被隔壁的公司签收了),二审争取重审,如果不能重审,因为错过了举证对方违约的时间,所以我们败诉。律师说二审不给机会提供对方违约的证明流程,所以我们也很大可能败诉。后续,法院果然判我们公司败诉了,我们公司律师因为这个事被董事长炒鱿鱼了!这事最最郁闷的事,我们公司隔壁公司和我们公司是认识关系且关系密切。两个公司有一个相同的股东,律师没法证明这个公司的人没有将法院传票给到我们。而事实是隔壁公司老板说是本来要给我们,却因为结婚忙碌,放到一边了,事后发现传票就在他办公桌最最显眼的位置!

我们公司态度是钱太少,不计较了。但是题主想知道有没有办法申诉了!第一次在知乎发帖,我觉得IT,互联网,科技方面问题,我还可以,但是法律知识太薄弱,近乎白痴!希望各位大哥大姐不要笑话俺。


谢邀。这就是所谓的「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沉睡者」……另外,订金和定金不一样,是可退的。如果确实存在传票未送达即开庭的情况,你可以上诉要求发回重审,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什么时候你遇到一个你不到场就不能下判决的诉讼就更麻烦了。
中国的法律确实挺悲哀的!悲哀的就是有太多题主这样的人!什么时候中国的法律不计较流程,只较真理,你就等哭吧你!我一开始没仔细看你问题,大致扫了一眼案情。一看你这描述,真的很气!

题主,我这么跟你说,你这事儿,活该!

你要继续是这么个心态、思维对待法律,以后你还会遇到类似的事儿,然后继续骂法律。以下是未仔细看你描述前的回答!--------------------------------------------------------------------------------------颠倒黑白其实是个很主观的词,在法学领域,我觉得应该慎用,少用这个词。通过你的描述,我觉得这事儿真不怪法院,你更不能说法律不公正。别急,放下你手中的西瓜刀,听我慢慢说。你看,一审,你没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判,有错吗?没错!法律规定了除当事人必须到庭的案件不得缺席审判外,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有句话,你可能没听过,叫「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说的就是你这种情况。所以,从法律上讲,人家法院的做法还真没错。咱再来说说您那「颠倒黑白」的事儿,你看,中国有句老话叫「以理服人」。法庭就是这么个讲道理的地方,但是你怎么说明自己有理呢?那就得讲证据。打官司,打的是什么,就是证据!不要觉得现在打官司还是要有人,有钱。你得有证据!再说您这标的,一万块,真心算不了什么,我一年补助还6000呢,你觉得法官会因为这么点钱「颠倒黑白」吗?退一步讲,就演算法官真的收了钱,对方得花多少钱?我觉得在咱这反腐倡廉的新中国,一万块还收买不了人法官吧。(有这么傻逼的人会花一万去要回另外一万,这还不算时间成本和交通费。)

扯远了,咱接著说证据的事儿,诉讼就是一个讲证据的事儿,通俗一点,你说你有理,那你得拿出来证据证明你有理啊,您不能空口白牙地说,「老子就是有理,你们颠倒黑白,我比窦娥还冤。」你要这样,谁信呐,反正我是不信!民诉中,一般来说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专业人士不要喷我,我知道这说法在理论上不对,要是展开说,太麻烦,我懒),人家原告应诉了,举证了,法院自然就按根据证据认定的事实判了。这真不叫颠倒黑白。

最后,有空多学法,别总看电视剧,脑子是个好东西,要用起来!还有你找的那个律师,算了不说他了,什么人考个破证都能在这圈里混饭,「让我感到对中国法律的莫大悲哀」!
谢邀,对,缺席判决你就是黑的、订金和定金是不一样的、传票送达是可以公示送达的、如果你们能够举证一审程序有问题是可以争取重审的、上诉是有15天期限的。
「之前不太了解中国的法律……」这位外国友人,中文说的挺溜的啊
既然你这么有理,为什么不去参加诉讼?如果是没收到传票,那就去告法院;如果收到传票你自己不去,那就是活该。

开庭审理就是要让两边的人过来摆事实,讲法律,让法院分个黑白啊。

你一审都不来,还指望法院给你"真理"??

如果是你没接到传票,那是法院的问题,可以申请再审,但是如果是自己忘了,那你怪得了谁??


谢邀~~很惶恐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被邀请回答法律问题,我对法律的了解其实仅限于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啊。谢各位抬举
你可以申明不承认嘛,比如像这样:

新华社快讯: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12日作出非法无效的所谓最终裁决。对此,中方多次声明,菲律宾共和国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国际法,仲裁庭没有管辖权,中国不接受,不承认。


请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管辖,请在合同中明确载明双方送达地址。请在搬迁前后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找个靠谱的法律顾问。
大学的思修课都教了些什么?!负责法制宣传的部门都做了些什么?!
以我对法院实践的了解,不送达传票就开庭下判的情况几乎没有,你的案子经过了二审,二审法院首先就会审查一审的程序问题,而送达程序的审查是很简单的,最后维持原判,说明一审的送达是合法的。至于你说不知道开庭的事,要么就是你忘了,要么,我大胆猜测一下,会不会是你的律师忘了呢?另外,对中国的法院和法律,不要人云亦云,真没你想的那么遭糕
在法院实习过两次的法学狗来说几句:首先,举证、开庭法院一定会通知被告。一般是邮寄,而且会保留回执。所以不排除题主明明收到开庭传票却忘了(或者故意忘了)而没去开庭;法院根据快递单号查到快递无人接受,会电话通知,最后实在不行就公告,但是等公告期过再到判决四五个月完不成。而且看题主说的能收到判决书,想必也不存在收不到传票得问题。其次,如果真的有意外,如出院等,是可以申请延期审理的,但是自己忘了、迟到,俩字,活该。最后,举证的是楼上已经解释很清楚了,我不多说。总结:怀疑题主故意不去或者忘记去开庭了。整理过档案,举证、开庭等事法院一定会通知并保留存根不会也不敢不通知当事人。当然,万一真的是法院的疏漏,题主不妨申请再审,再来为中国法律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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