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我的妈妈的亲妹妹,也就是我的阿姨在5年前离婚了,她的孩子跟她的前夫生活。后来她在3年前与我现在的姨夫结婚了,而我现在的姨夫原本与他的前妻有个比我小2岁的女儿的,他们结婚之后也就成了我表妹。我和表妹之间原本也是不认识的,后来也是走亲戚那一套认识的。因为我们两个年纪差不多,也挺聊得来,就互相留了个微信。然后慢慢就有点变了……我们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们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倒是名义和道德上也是乱伦。我们现在也没有跨过男女的最后一步。因为这个帽子太大了,我们很难很难得到家人的认可。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已经想过很多方法了,如双双离家出走,如彼此永远不结婚搞地下恋,或者彼此都找个同性恋形婚,然后又一次次的被我们自己所推翻。我们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家人是我们最大的障碍,谁不知道该怎么跟自己的家人开口。我们真的是没可能吗?我对法律不太懂,我们这种情况,如果真的在一起,是否可以正常结婚领证呢?


首先,楼主不用担心被送去德国骨科。

因为在日本修法律的原因,此处计算方法中国和日本不同,但也并非常兵所说的二亲。

以下我要反驳常兵的回答。反对1:舅舅,叔叔,阿姨这些与父母同辈的人的子女对自己来说是四亲,例如,自己为例,父母对自己来说是一代血亲,祖父母是二代血亲,祖父母的孩子(舅舅,叔叔,姨,姑)是3亲,祖父母的孩子的孩子对自己来说是4亲。(图出自,洼田充见「家族法」第38页)。但是以上是日本的计算方法,中国略有不同,中国的表兄妹是三亲,禁止结婚。并非常兵所说的二亲。

反对2:法无禁止即许可。并不适用于所有的法律,民事法中可以类推适用!刑法是不可以类推试用的,因为罪行法定主义不准许类推适用。婚姻法中规定夫妇间有相互协力扶助的义务。这里面没有规定贞操的义务,那我们就可以婚姻中随便出轨么?

盲不可怕,可怕是明明自己盲,踩别人脚还说别人瞎。

简略回答,你和妹妹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是可以结婚的。当然我们到现在为止讨论的是法律问题。事实问题来讲,你还最好和家里人说一下,一般来讲都会同意的吧。祝楼主成功。


这个是完全可以在一起的,这并没有违背什么伦理道德,因为你们并没有血缘关系。

在法律上的话,只要你们没有血缘关系也是能被认可的。

既然都是互相喜欢了,那就要大声的说出来,家里人知道是这么回事肯定会支持的!


可以结婚的,主要是要跟家人说清楚,这种情况法律允许结婚的。

中国法律规定是三代内血亲不能结婚,目的是防止遗传疾病。你和你表妹没有血缘关系,结婚并不违反中国法律。

都这个年代了,我相信你的家人不会反对的。二十年前我的一个表哥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表姑(领养的)结婚,家里都没什么人反对。


不知道张小新是怎么数的,表妹跟堂妹都能数到四亲去,自己没搞清楚不要出来误导别人。表妹同源于外祖父母,为三代亲,看图说话。括弧内为之前的说法,确实说错了,我认错(妈妈的妹妹的女儿,也就是表妹,是二代血亲。)

再说这个问题中的情况与血亲没有关系,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法律只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你们没有血缘关系,不受此条法律限制,而法无禁止即许可。

至於伦理道德上,就看你的父母阿姨能不能接受了,只有开明一点的父母基本上都能接受。在老一辈,还没有法律禁止的时候,大家都还是鼓励亲上加亲的呢,表兄妹结婚的不要太多。

俺也是

我表姐(我老爸姐姐的女儿),我姐夫(外人,无血缘),妹妹是姐夫老爸爸的弟弟的女儿。

虽说没有血缘关系,但是貌似家里还是挺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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