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對我很好,所以我很糾結。其實我也沒確定自己有沒有被感染,但是雙方父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父母催婚(他要求不要告訴雙方父母他害怕別人會排斥他會活不下去,害怕父母會擔心,),他也希望我和他領證,因為醫生和他說過這並不會影響日常生活。

可這事放到我身上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他對我很好,對我女兒也很好,可是想想以後自己都要提心弔膽的和自己另一半這樣生活著就感覺會很憋屈。


看到第一句話我就覺得姑娘你有點傻,你都沒確定自己有沒有感染,上來先強調人家對你很好,廢話,當然對你好了,對你不好估計你都不會來知乎提問,早就跑了!

先給你一個最為實際的建議:先去看看自己有沒有被感染。

然後,在這可能需要跟大家澄清一點,那就是:

婚檢機構,或者任何醫療機構,不會泄露液不準泄露艾滋病患者的個人信息,所以既然你知道了這一點,那麼應該是這個男的主動告訴你的。

別慌忙著噴醫療機構,因為這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醫師在執業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這是醫生在行醫的最高準則,醫生必須遵守這些準則。

《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中第四十三條進一步做出規定:

醫務人員未經縣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不得將就診的淋病、梅毒、麻風病、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原攜帶者及其家屬的姓名、住址和個人病史公開。

依據上述法律而制定的的《艾滋病防治條例》,其中第三十九條規定:

未經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公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的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肖像、病史資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斷出其具體身份的信息。

那要是婚檢發現了患有艾滋病的病人要結婚,醫生就什麼都不做嗎?

並不是,首先,婚檢一般是作為初篩,會要求陽性或者懷疑陽性的患者進一步去往疾控中心進行檢查確診,確診後會上報建檔。同時,會告知病人本人,並且建議病人主動告知伴侶。

《母嬰保健法》第九條規定:

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內或者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內的,醫師應當提出醫學意見;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暫緩結婚。而所謂「指定傳染病」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是包括艾滋病的。

所以,醫生會建議你們暫緩結婚,但是醫生不會直接告訴你「你要結婚的這個人是個艾滋病」,至於為什麼要建議你們暫緩結婚,你們兩口子可以關起門來好好談一談。

那你要不要繼續跟他在一起呢?

我還是想跟你強調一遍:先看看自己有沒有被感染。

如果說,這個人明明知道自己有艾滋病,平時照樣跟你無套內射,而且已經造成了你的感染,那麼不好意思,我覺得他可能一開始就是打算好的,這種故意欺騙你的人,你如果還想著繼續跟他一起過,那我只能說你傻得世界上找不出第二個。

如果說,他雖然到了婚檢這一步,才主動告知你自己有艾滋病,但是其實平時在生活中,一直在細心地防止自己有可能傳染給你的一切行為,老老實實主動全程帶套等等這些都遵守得很好,那麼你也許可以冷靜下來,好好考慮一下你們的感情,是否堅強到了足夠抵抗內心焦慮不安以及他人異樣眼光的程度。

另外你還需要考慮的是,如果你們繼續在一起,或者結婚,那麼:

1、每次性行為都必須使用安全套,而且要正確全程使用;

2、不能共用牙刷;

3、督促對方每天按時按量服藥;

4、是否要孩子?

5: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因為將來你們可能會面臨很多需要用錢的地方。

我不建議你把自己放在一個聖母的位置上,在弄清楚自己的忍受底線之前,先被憐憫之心和「對我好」這麼一個條件沖昏了頭腦。

天底下所有的聖母其實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日子是你自己過的,這世界上本來就沒有誰有義務去拯救誰,你是成年人,還有自己的女兒,為自己的今後和孩子的以後考慮,好好想想自己能夠走到哪一步,別管別人怎麼看你,自私也好,殘忍也罷,你最應該提醒自己的一點就是:

自己的選擇,自己負責。


有個段子,說是有個女孩為了支持艾滋病患者,假扮艾滋病患者去大街上找人擁抱,結果沒有人敢和她擁抱,正當她感慨人們的偏見像一座大山時,一個男孩過來說我想抱抱你,女孩感動的不行,男孩又說了一句,我也是艾滋病患者,然後……女孩嚇跑了。

雖然只是個段子但是也能反映常見的心理,那就是我真有一頭牛的故事。

所以,不要聽聖母一個字。何況(以下是重點),這個男人人品有問題。隱瞞病史,還和你有了不可描述的事情,還居然想領證,你居然還有女兒,這難道還需要來問嗎?這妥妥渣男+犯罪,立馬讓他有多遠滾多遠,自己趕緊去醫院檢查一下。

對你很好算個屁,他都這樣了如果再不對你好點怎麼繼續忽悠你?

我們不歧視艾滋病人,但歧視騙子,歧視人品有問題的人。


評論裡面有知友說不要歧視艾滋病,我想解釋下。這件事不是歧視的問題,且不說艾滋病本來就很可怕,最重要的是這個男的隱瞞病史啊!我本人有先天性心臟病,不傳染,但我每次戀愛初期就會明確告知對方。雖然因為這個病分過幾次手,但我從未隱瞞過,這是大事情,不是感冒發燒,是要對以後的生活有很大影響的,怎麼能隱瞞呢?更何況艾滋病傳染。。

————原答案的分割線————

?姐妹你是傻了嗎?你知道啥是艾滋病嗎?現在還在考慮要不要繼續和他在一起?他這行為和預謀殺人差不多了好吧,你一個好好的健康人,很有可能會被染上艾滋病!!!他故意隱瞞病史,和你發生性行為,他就不怕你會染上嗎???他對你要是有一丁點的愛,都不會這樣害你!!!我要是你我恨不得一刀宰了他!!!還對你很好,對你女兒也很好。。你有臉提你的女兒???你問問你女兒願意找個艾滋病後爹嗎!!!腦袋清醒點吧!!!


必須要在一起

而且要相親相愛,白頭偕老

一生一世不分開

走你們自己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

其他人都在羨慕你甚至嫉妒你

才會讓你離開

你們的愛情讓人動容

請堅定、堅持的一起走下去

你倆

一個不為自己女兒考慮

一個居心不良想騙婚姻

一個不愛思考容易被蒙蔽

一個身患傳染病主動隱瞞

配在一起剛剛好

再也沒有比你們更相配的了

千萬,千萬不要去招惹別人

千萬不要去禍害別人


真的是刷新了我對某些知乎網友的認識,這有什麼不知道該怎麼辦的,如果連這都不知道該怎麼辦,那我真是要懷疑你的獨立生活能力了。

請問一下婚檢的意義和目的在哪裡?是檢查你有沒有得感冒嗎??是檢查雙方是否患有不適合結婚的疾病,而如果這些疾病寫一個列表的話,那麼艾滋病肯定排在頭一個!!

這還不知道該怎麼做嗎?他對你很好,你只能很禮貌的告訴他不能結婚。我倒不同意,像有些人說的去調查人家怎麼得了這個病,不重要。你都不和他結婚了,你管人家怎麼得的,這也是個隱私。結果才重要。你自己也檢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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