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濫情的人。

小學,下雪,我牽過一個女生的手,手好冷,臉好熱,我覺得這就是愛情;

初一,我見到第一個有好感的男生,第一次發現有人也可以像撒嬌一樣的倔強;

高二,去師大暑假學競賽,遇到了 直至現在仍令我驚艷的人——一雙「星漢燦爛,若出其裏」的眼睛,一勾恰到完美的嘴角,一次幾乎完美小說的劇情。

嗯,當然了,還是暗戀。我瀏覽對方的QQ空間,看了每一條相片、動態,現在我依然記得空間的音樂是「落葉歸根」,我仍舊記得空間的照片上是靦腆的輕笑。為了一時衝動,我曾想過轉校,結果是不能,因為那是一所很出名很出名的高中,不收轉學生。有點像狗血校園劇,只是我的校園劇一點也不浪漫就是了。

。。即使7年後,我可以在白天貌似釋懷;我可以不再輕易想起以往;我也可以大聲說單身挺好fff。。

但,是。真的好煩啊!!一個月總有時不時幾天晚上,這些記憶會從不知道哪個疙瘩窩裡跑出來,抓撓我,質問我,責備我,呵斥我,要把我對它們幾年的忽視在幾個晚上全部奪回來。哪怕明天要去實驗室,哪怕明天早上有考試,哪怕明天就要什麼都沒有了,它們根本不在乎,它們真的很認真地罵到「HYF, 你,真TM是個傻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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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有有人誤會了:我說的「濫情」,並不是說我真的見一個愛一個,那樣的我不會思念一個人七年的。

我本意是想用來側面襯託的——「我可以對很多人有好感,但是一直縈繞在腦海、撲跳在心上的卻一直都是一個忘不掉的人、一段放不下的記憶。」


不必釋懷。


其實無法釋懷,或許也挺好的。還能記得當初的感動與驚喜,你應該感到慶幸。

不是有一句話嘛,當你不在擁有,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忘記。心裡真的需要有一些念想,明知不能得到,還是義無反顧,多美好啊。我覺得你不需要釋懷的,何必執著於忘記呢!


可以想像這個人就在你的旁邊,看看有什麼話要跟他說,有什麼感受和期待,任何你想說的、做的都可以


悲傷來了,就痛痛快快哭一場,就會好受多了。祝你好


等哪天你忘了,就長大了。而長大的代價,可能就是失去愛的能力。

——年輕多好,幹嘛著急老去;愛多好,幹嘛著急忘記。


閉眼睡覺想像自己在和愛豆約會 那個人算個渣渣。


讓我想到董卿說過的一句話「想念也是擁有的一種形式」,不用釋懷


默默說出你的告白。


汗,能有啥的,都是過來人。聽著歌,關著燈,閉著眼,不知不覺的就睡著了~~~

沒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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