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是能相通的,否則藝術概論都怎麼寫呢,但是這種相通是需要通過努力學習實現的

審美不是單純的覺得好看不好看,而是一種具體的能力,題目中也寫到了」審美力」,《大辭海》哲學卷中對「審美能力」的解釋為:人們認識美、欣賞美、鑒別美、評價美、創造美的能力。包括審美感受力、判斷力、想像力、創造力等。而這種能力對於人類來說並不是與生俱來的,沒有人天生就理解美、懂得美感規律,是必須接受相應的學習才能培養出來的,這就是美育。

沒有經歷過任何美育學習的審美是低級的,是重感性的,往往也是不準確的,並帶有一定的「偏見性」,而美育就是讓這種審美變得系統化、理性化、深刻化,能夠從整體意識上辯證的認識美醜,更準確的辨別美醜,知道之所以形成美醜的原因,並指導自己在實踐中創造美。

藝術種類繁多,不同種類的藝術語言、特徵美感、表現手法、評判標準都是各有不同的,只不過是在大的藝術規律上是有整體性和統一性的,越是深入研究一門藝術,你就越會感受到這種統一性,但不等於說就也懂別的藝術了,必須每一門藝術都去學習和實踐,纔有可能達到理解、掌握與相通。

比如一個書法專業的研究生,你去和他探討古埃及雕塑,你覺得他能有多少相通呢?

相反也是一樣。

即便都是美術,都是視覺藝術,但是文化語境、藝術觀念、造型手法大相徑庭,自身專業水平再優秀也未必瞭解其他領域的藝術。

總而言之,審美能力是可以通過個人努力達到相通的,但是這種相通是相對於個人水平來說的

一個習慣於欣賞美術史上大師作品的人,往往也會喜歡音樂史上的經典作品;

一個長期沉迷於網路小說的人,往往也不會對世界名著多感興趣。


^_^先說一下我的觀點,是相通的。

題主能夠思考到這些其實是已經開始深入思考藝術是什麼的問題了。那麼,藝術門類之間是相通的麼?答案是肯定的。

先從東方哲學說起,東方哲學從來都是不二的,其實就是看到事物相通的本質。在藝術上自古字畫不分家,而且國畫和書法用的工具無非筆墨紙硯,畫畫需要練字以提升用筆的能力。國畫有個門類叫寫意,寫而不是畫。書法也講求畫面的節奏感,是求整體的氣韻。

從西方哲學和西方藝術角度說,一切都需要有造型的基礎,先從平面開始造出立體的型。雕塑、版畫、油畫無一需要造型能力。這是對空間理解的基本能力。

有了這些為前提再深入講下我們的感官和審美。

幾乎所有藝術門類都是時間的藝術,只不過從繪畫到建築再到音樂,無非是空間與時間為材料的情感和觀唸的表達。這是將藝術門類進行劃分的其中一個標準。

還有一種說法,從感官去劃分。人有眼耳鼻舌身意,相應的就有這麼幾種劃分。比如,繪畫需要用眼睛看,這是視覺藝術;音樂需要用耳朵聽,這是聽覺藝術;美食需要用舌頭嘗,這是味覺藝術。其他的還有觸覺藝術,和嗅覺藝術等。但這種劃分是非常片面的,為什麼呢?估計你也會問了,那我聽音樂有時候能感受到畫面,我看繪畫作品有時能感覺到一種音樂的節奏感,我喫美食的時候不光是味蕾的享受還是視覺的享受哇。這就對了,因為西方人喜歡分法,把事物劃分成一個個的不同領域,而且越分越細,這樣的哲學有一定合理性,它幫助我們更好的理解事物,更好的進行管理,提高了效率等。但是最後很少能夠回歸整體思考。

那從感官學到審美的過程裏有沒有可以拿來佐證藝術是相通的呢?有,我最近在研究的課題就是在做這個工作。有一個心理學名詞叫通感,也叫聯覺。兩個名詞有略微的不同,這裡我們不展開說。只要知道,這個理論是說人的各個感官之間是可以相互轉化和共通的。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你看到檸檬就會分泌唾液,這個時候你並不是真的嘗到了檸檬而是通過視覺和味覺的經驗,通過視覺調動出了這種感官經驗。那有藝術家把音樂轉化成視覺呈現,也是依靠某種經驗和一些邏輯分析去形成的畫面。例子有:蒙德里安,康定斯基等等。本人本科時候論文研究的方向就是聲音可視化方向。

簡要說完感官,趕緊回到審美上,不然題主會以為我跑題了哈哈。回來回來。

審美這個事情攤開說特別難講,因為要提到什麼是美,美又分為那幾種。這裡我不想展開說了,題主有心可以去看一本叫藝術概論的書,裡面系統的說了這些。那麼我要講的是什麼呢?只要你對一個門類的藝術有了深入瞭解,你會發現,有個詞叫觸類旁通。審美這件事也是這樣的,隨著你對某一個藝術門類的知識積累,說白了也可說是見得多了,自然就懂得什麼是好什麼是壞了,那其他門類的藝術也許你不懂得很深,你也能從你的感覺,也就是審美進行一個大概的評估。

不說了,不管你是怎麼思考到這個問題的,我祝你生活越來越有品味。因為,所有的審美來源於生活,最後還是要回歸到生活,讓自己的生活美美的,這纔是美的價值。


我覺得不怎麼相通,其實音樂、美術、文字這些知識上,審美上區別很大,別說這些大類了,就算把美術中的書法,國畫,西畫等細分出來,區別也很大,沒經過系統學習根本無法欣賞。

比如我是學西方繪畫的,說實話,對國畫和書法可以說是一竅不通,隔行如隔山,甚至看江湖體我也都覺得不錯,欣賞水平比一般人高不了多少。

至於音樂,我也是不懂的,就和普通人一樣去聽,也不明白哪些審美好哪些審美差的,當然我也不相信一個學音樂的能有多懂美術……


技術上可能參差不齊,但審美上應該是通的。

這題真是問到我頭上了,我本科音樂學理論:音樂、文字。攝影研究生在讀:美術。

當我聽不同的音樂我能迅速將其對應到風格類似的攝影作品,看到不同文字的時候也能迅速想到風格類似能對應上的音樂。並且我偏愛的音樂,美術作品,文字作品都能用相似的形容詞概括。

審美是個很主觀的東西,理論上講是沒有對錯之分的。而做音樂也好,美術作品也罷,這些東西都需要技法的支撐,技術是分高下的。因此一個人可能在做這幾方面的工作時技術上會有參差不齊的顯露,但是審美觀念應該是一致的。


音樂,美術,文字的大概念是藝術。畢加索不但是個繪畫天才,他的文字詩歌也是非常精彩的。藝術中的各個領域都是相通的,只不過是看你最大的興趣和最高的天賦坐落於哪一點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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