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蔣勁夫發文承認家暴,他表示自己在近日一直在懺悔和悔恨中度過:「我衝動的行為傷害了你和你的家人,不論什麼原因,我都不應該動手,我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接受懲罰。」


謝遙,可能因為我昨天回答過相關問題,一覺醒來,收到4個相關邀請。這是我在昨天同樣問題下的回答,希望能提供一點思路:

如何看待蔣勁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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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不對,但是這女的也一言難盡,不能用一個錯誤掩蓋另一個錯誤


這個瓜有點大 慢慢吃吧 時間會給我們答案的 一切都會浮出水面


首先,家暴是不對的,是犯罪。但是敢於直面,承認。態度是好的。希望他改過。


不知道內情、沒法說誰好不好,但是動手打人卻一定是不對的,特別是身為一個強勢的一方對待弱小的一方


是個複雜的瓜,靜靜的看!但家暴者必須受到懲罰!


法加平台合作律師、廣東安國律所李志鵬律師認為,嚴重的家暴會構成犯罪!即使是明星也同樣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受害者應該立刻報警、要求驗傷、到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這樣才能有效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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