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榮祥臺南24日電)李姓男子昨天和陳姓母親發生爭執,持水果刀、榔頭攻擊母親送醫不治。臺南地方法院今天認定李男受身心失調症所苦,但難認犯案時喪失行為能力,犯下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

30歲李男昨天自宅弒母後,當場被臺南市警局佳里分局逮捕,詢後依殺人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南檢以李男涉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聲請羈押。

臺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召開羈押庭,認定李男犯刑法第272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重大,李男雖長期受身心失調症所苦,但難認犯案時喪失行為能力。因李男犯下重罪,有逃亡之虞,臺南地院裁定羈押。

臺南市警局佳里分局昨天凌晨獲報,佳里區海澄裏番子寮民宅有人喊救命,疑發生兒子毆打母親,警方立刻趕往,破門而入,當場逮捕行兇的李男,將全身多處受傷的52歲陳女送往佳里奇美醫院,但陳女傷重不治。

警方調查,無業的李男有精神病史,曾就醫多次,由同住的父母照顧,鄰居曾多次耳聞李男和母親爭吵,案發時,李男又和母親在客廳發生爭執,李男怒持家中水果刀、剪刀、榔頭及燈管等物攻擊,造成母親頭頸、臉、胸腹及四肢多處受傷,不支倒地。

李男行兇後,李宅客廳血跡斑斑,在樓上休息的李父,直到警方趕到才知兒子犯案。

臺南地檢署發言人林仲斌表示,檢察官相驗發現死者傷勢集中於上半身,傷勢不只一處,初步檢視傷口外觀似為多種兇器所致,將擇日解剖鑑定,以釐清致命傷及死因。(編輯:方沛清)10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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