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的說也不算前男友,但是我們倆確實實實在在的在一起了很久。他前前後後給我買了不少衣服,從夏天到秋天的,還有鞋子。現在想起來有點難過。我也不知道到底應不應該接著穿他給我買的衣服呢。我之前有穿,穿上之後出去玩,就好像是背著他去做壞事一樣。但是我的衣櫃裏又全是他買的衣服,我好糾結啊。


前男友親過的嘴巴還能不能說話呢,摸過的手還能不能寫字呢。

人有各異吧,反正我那些情侶裝情侶鞋我都穿,不然扔了多浪費啊,都是我的錢買的。我把他的扔了,這樣就不會尷尬啦,嘿嘿嘿


瀉藥,如果已經有新的男朋友了 就不要穿了

如果還沒有新男朋友呢 想穿就穿嘛,畢竟都是錢買的 誰也不會跟錢過不去呀


都分手了,無所謂了,穿個估計你心裡難受


看心態吧!有些人認為古董很有收藏價值,有些人認為是死人用過的東西,晦氣!看你怎麼理解


衣服是無辜的


那個衣服很醜,是互相給對方買的情侶衣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把它撕了給狗狗做窩了


今天就穿著出去喫飯了+逛街。有什麼噠。就是一件衣服,來歷有點特殊而已啦~


如果好看我還是會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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