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巿府請辭第1人!高雄巿議員李雅靜23日PO文指出,高市府客委會主委陳志勇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今年6月19日才經法院刑事判決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陳志勇昨日已向巿長陳其邁口頭請辭獲準。遺缺由主祕陳華英代理。

李雅靜指出,陳其邁8月15日當選、24日率各局處新任首長就職,但陳志勇在就任前已遭刑事判決,掌握6000多萬政府預算的他,現仍因違反《政府採購法》緩刑中。她問陳其邁,徵詢陳志勇擔任主委前知情嗎?

陳志勇23日發出4點聲明表示,當初確實是由他擔任負責人之易富網科技公司名義參與投標,並無容許借用本人名義投標情事;該案遭人惡意檢舉,檢調調查耗費數年,讓他身心俱疲,不願再耗費司法資源,故同意協商方式終結此案,但他強調確無違反《政府採購法》之故意及犯行。

陳志勇表示,目前雖在緩刑期間,但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5款規定,仍無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消極資格事由;最後,陳志勇坦承確未向陳其邁報告,造成市長與市府團隊困擾,深表歉意,為避免模糊市政焦點,已向市長口頭請辭。

據悉,陳其邁已經同意陳志勇請辭,成為邁巿府下臺第1人,從8月24日上任,任期僅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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