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台湾

国家安全 统治者遮弊手段

(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本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但行政院长苏贞昌屡次伸手侵犯。以3月4日为例,NCC同意「中台湾生活网」变更为新闻频道,但1周后NCC推翻了自己的决议。NCC自我打脸,是当天的决议有重大专业疏失?或这7天内有政治力介入?到底是3月5日还是6日代理主委陈耀祥被叫往行政院、被施压?NCC对「七日悬疑」的专业或政治责任,迄今无能对外释疑。

面对中天换照案,行政院帮NCC说话,行政院发言人强调「上一个6年中天新闻台被罚1000多万元,这两年只被罚900多万元」。NCC与某些舆论也将换照案定调为换照与否的关键在新闻品质,与新闻自由无关。但行政院玷污NCC在先,NCC失去公信力,行政院再度藉著NCC限缩特定政治言论的影响力,NCC如何撇清中天案与新闻自由无关?

论新闻生态,须面对残酷的现实:政治就是比声量,比管道。不能说关了中天之后,还有中视,因此不是限制言论自由。NCC企图让反对立场的言论少个重要平台,当然是言论自由的问题,不只是新闻品质的问题。

NCC针对中天换照案开听证会,列出的第七点议题里写著:「中天新闻台换照案对国家安全…有何利或不利之影响?」拿国家安全当作审查的考量, NCC的白纸黑字更证明了,关中天是对媒体进行言论管制,这是言论自由的议题。

祭出国家安全以限缩言论,是统治者遮掩弊端的常用手段。美国大法官布莱克在著名的《纽约时报》对抗尼克森政府的案件中,谈到国家安全与新闻自由时就强调:「媒体为被统治者服务,而不是服务统治者。废止政府审查媒体的权力,媒体才能自由恒常地监督政府行为。」他强调自由的媒体才能揭露政府的欺骗,「国家安全」是宽松含糊的通称,不该借以侵犯言论自由。

1987年时,民进党曾反对国民党立《国家安全法》限缩言论自由,当时声援的自由派学者强调,政治主张与行为是否侵害国家安全要检视:一、是否造成立即且明显的危险;二、是否有强暴胁迫。NCC如今主动祭出国家安全的大帽子,有责任用最严格的证据法则负起举证责任,在听证会前事先公布证据,中天新闻台有哪些言论造成了立即且明显的危险,而且有强暴胁迫。

若NCC无法举证,NCC的听证会就不该拿国安当栽赃的借口。前主委詹婷怡被逼离职后,NCC已委身为苏内阁的政治打手,但委员中仍有正直者,期待他们能出污泥而从良。(作者为伦敦大学伯贝克法律学校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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