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什麼情況下,你愛的人也愛你,卻下定決心離開你?難道真的是因為緣分到了?
一件東西用久了都喜歡換,一個東西看久了都會覺得丑。
久而久之兩個人的感覺就變了,對對方沒了耐心,也不願意花時間對對方好了。
也沒什麼,誰離開誰都可以生活,並不是說沒了誰就活不下去了,如果是對的人,我想無論多久都會在一起的。
知緣,惜緣,莫攀緣??
在一起是一種折磨,還不如分開讓彼此好過。
太愛了,但是愛不一定要在一起。
事到如今,分開是彼此最好的歸宿。
害怕繼續糾纏,會繼續傷害,直到把那些愛消磨殆盡。
既然如此,還不如保留著那些溫存,未來有一個再續前緣的可能。
其實就是遇到的時間不對吧。
如果是對的人,我相信緣分會讓我們未來在剛剛好的時候重逢,然後就是一輩子。
兩個人在一起或者不在一起 沒有合不合適 沒有愛不愛 只有珍惜不珍惜的問題吧
所有的離開都是不夠愛,若愛你,怎麼甘心,看著你和別人白頭偕老
愛並不能作為在一起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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