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家裡說兩個女孩,她說在正常的彩禮情況下要求一個孩子給她家姓,具體方法是事先約定第一個孩子給我家,第二個給她家,不論男女。


不盡義務只掛名肯定不能接受!

孩子是共有的,男方出精子女方出卵子。

女方還要懷胎十月經歷男人永遠無法理解的分娩痛。哪怕剖腹當時不痛,但是麻藥過了痛程更長,還要留疤。生完還要哺乳,忍受可能的身材變形乳房鬆弛……

產假休完,娘家媽繼續幫忙看娃,女方回到單位白天工作晚上繼續帶娃夜奶……

付出那麼多,生兩個,憑什麼不能冠姓一個?

除非,除了讓她生,養娃帶娃都是你或你家,你就可以義正言辭拒絕——只要你不怕家庭矛盾升級,怨恨埋在心中一輩子。

是你的娃,跟誰姓不都是你娃。不是你的,跟你姓也不是你娃。


這個要求非常不合理。

按照時下的習慣,男方如果想要一個跟著自己姓氏的後代,必須有車有房有存款,還得對女方做小伏低,討好女方。假如女方想要一個跟著自己姓氏的後代,也要和男人一樣付出相同或差不多的代價就行,還敢要彩禮?

另外,同一對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假如分別從父姓或母姓,是很容易產生矛盾的。假如你不是那種找不到老婆的男人,應該和這樣的女朋友分手。

另外,你的女朋友未必真的想讓一個孩子跟她的姓氏。看看她的條件是「如果你支付正常的彩禮,那就要有一個孩子跟他姓」,言外之意就是「要你付出雙倍於他人的彩禮,換取兩個孩子都跟你姓」。分析女人說的話不要只看表面,要細細分析一下她說這句話的動機。你如果不相信我的分析,不妨試一試,說,你願意支付兩倍的彩禮,換取兩個孩子都跟你姓,你看看你的女朋友會是什麼反應,不論她所表現出來的是什麼表情,最後肯定會答應你用兩倍的彩禮換取孩子都跟你姓氏,如果我說中了,記得告訴我一下,並且和女朋友分手——當然,如果你是那種找不到其他女人結婚的男人,不分手也沒什麼,只是你一輩子要受氣了。

孩子從父姓,原本就是女方為了讓孩子他爹為孩子承擔撫養責任而做出的一個交易,現在的女性爭奪孩子的冠姓權,本質就是女方故意把賣出去的冠姓權奪回來再賣第二次,非常符合女性沒有契約精神的特徵。假如你因此認真了,那就輸了。


合不合理見仁見智 不過你要考慮雙方家屬能不能接受別人說閑話 尤其是孩子上學後

你兄弟倆怎麼不是一個姓啊 父母再婚的?

中年人臉皮厚點解釋解釋就完事了 謠言在學校傳開小孩子很可能承受不住做出過激反應


這有什麼不合理的,又不是只生一個。

她都願意再承受一次生育的痛苦,作為老公的你有什麼好說的,她沒有養孩子嗎?她沒賺錢嗎?她沒做家務嗎?


上海還有蘇南這邊類似的做法,叫並家

多實行於雙獨家庭間。

大體特點:

名分上,男不娶,女不嫁。

生育上,約定一胎男方,二胎女方。

婚前付出上,兩家基本相當(實際男方會稍多一點)。

婚後生活上,雙方父母都要幫襯。

現在,回到題主的問題。

目前的回答都沒一個說到點上,題主糾結的,不是一個孩子有跟女方姓。

而是,在彩禮正常的情況下,一個孩子跟女方姓。

在題主看來,女方沒有盡額外的義務,卻想享受額外的權利。

這不合理。

當然,真要說女方可不可以提出這種要求,我覺得可以,哪怕更過分的要求都可以,這是權利和自由。

至於合不合理,這個見仁見智,覺得不合理的就不要接受,這也是權利和自由。

反正最後結果,取決雙方各自的籌碼和議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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