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TVBS)

隨口嗆聲、作勢動手是要付出代價的!一名張姓男子去年5月間凌晨到高雄榮總掛急診,等待治療過程中覺得冰袋太冷,不滿醫護人員不給被子,當場對著張姓護理師開罵四字經、五字經,甚至一度起身比出握拳姿勢,讓張女備感恐懼,最終刑法方面依違反醫療法、恐嚇危害安全、公然侮辱等罪嫌判賠18萬元。


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去年5月12日於高雄榮總急診室接受治療時,不滿醫護人員給的冰袋太冰又沒給被子,當場飆罵在場的醫師及護理師,且在張姓護理師在照護其他病患時,快速走靠近並說「態度好一點,不然試試看」,聽到張女表示要等警察來便接續說「等警察,恁爸我寧可等你,聽懂沒?」、「恁爸給你譙妳就記著,妳沒有碰到鬼啦」等暗示要等張女下班之話語。


張男一度舉起手做出握拳姿勢。(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除此之外,張男還一度舉起手做出握拳狀,作勢要動手,張女表示自己因此留下心理陰影,夜夜無法安心入眠,且開始出現手抖、心悸等症狀,因此決定提告,向張男求償醫藥費及精神慰撫金。


橋頭地院法官認為,張男行為確實觸犯恐嚇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而民事方面,依照張男事發當時的語氣、神情和動作,確實會使人感到恐懼,裁定應賠償9萬42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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