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王承中台北22日电)民进党立委提案若人民配合统战工作可开罚,引起国民党立委质疑是否违宪,司法院刑事厅法官顾正德今天表示,是否违宪由大法官决定,但确有违反宪法中法律明确性原则的疑虑,应先明文定义何谓统战。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审查国安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民进党立委王定宇提案修正国安法,禁止人民为中港澳及境外敌对势力进行违反国家认同、配合统战工作等政治目的的宣传行为,最高可处新台币10万元罚锾;若在公开场合悬挂、挥舞中港澳及境外敌对势力旗帜、标志,最高可处5万元罚锾。

国民党立委陈玉珍、林思铭在质询时皆关心,所谓统战该如何定义,以及在中华民国自由地区挥舞中共的五星旗是否有违法;若三读通过,是否有侵犯言论自由等违宪疑虑。

列席的司法院刑事厅法官顾正德表示,若把统战或国家认同作成处罚的构成要件,必须要有一个立法上的定义,法官是依法审判,若没有明文定义,可能会引起争议;至于该法律提案是否违宪,由大法官决定,但确实有违反宪法中罪刑法定主义下法律明确性原则的疑虑。

顾正德指出,司法院还是一再强调,今天不管是行政罚或刑罚,在构成要件上及法律效果上,一定要规范非常明确。本案的构成要件是国家认同本身,这部分跟法律明确性原则有违背。

顾正德表示,大法官也指出明确性原则有非常重要的功能,要让人民知道法律界线而有所依循,有预告功能,也可以让司法有准据,不会恣意执法,可以发挥抑制国家任意处罚的功能。如果要处罚人民,法律一定要让人民有所依循,定义要非常清楚。

顾正德指出,若法律提案未来真的通过,尊重法官审判的独立,且法官在审理相关案件时,若有发现适用法律有违宪之虞,是可以声请大法官解释,待大法官解释出来后,再依循解释内容进行审判。

对于在台湾挥舞中共五星旗是否违法,列席的行政院外交国防法务处参议陈永智、警政署副署长蔡苍柏及国安局、法务部、司法院等官员皆回应,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规范,此行为涉及言论自由,并未违法。

陆委会法政处处长蔡志儒则表示,目前没有违法,未来是否要进一步规范,不是完全没空间,虽涉及言论自由,但是否进一步管制,可参考外国立法例。(编辑:郑雪文)10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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