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要。不是也把對方變成如此。


第一種啊,你會慢慢發現,遇見一個懂得自己的人,有多難得


如果可以選擇的話,個人感覺後者好一些,能感覺到對方的對於喜歡自己的一種表現,心裡說不感動是不可能的,尤其是那些較為固執的人願意為你改變。當然,並不是說前者不是一個好的選擇。感情的事情誰也說不準,跟著自己的心走吧,沒有更好的,只有合適的。


瀉藥

個人覺得無論是前者還是後者,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很喜歡他。

這就足夠了

當然,前者可能會讓我心動期提前。。。


謝邀,前者。

下一個


當然是前者。這個問題不覺得有漏洞嗎。前者也不意味著在別的事情上不能為你改變啊。

而且一步可以到位的事情,為什麼要分兩步走?


謝邀

第一種能找到最好,但是事實往往並不那麼順利,世界上哪有剛好合適的兩個人遇到一起,而且還要年齡家庭什麼的都合適的。

所以多數情況都是一二種情況兼有的,我的意見就是,大的原則不違背,小的方面可以改善和改變的,就可以在一起。

世界上的事不是非黑即白的,人也是一樣,舉個很簡單例子,作為一個男士,我並不喜歡逛街,但是我也不討厭,假設說就我自己的話,我閑著的時候不會去逛街,但是如果我的女朋友叫我去的話,我也不會反對,所以就這一方面來說,並不矛盾和衝突。也談不上什麼改變,但是如果說遇到喜歡瘋狂逛街購物的女友來說,還是受不了,因為畢竟還是不喜歡,太過頻繁的逛街無論是身體還是荷包,都受不了,鑒於第一點,還是要感謝馬雲的。

所以說,在一個彈性區間內的話,兩個人可以達成互相理解和互相諒解,然後相應的作出改變,這樣是合適的,但是如果說某一方的習慣另一方實在無法接受,那麼說明也是不合適的,強行改變後的結果,可能未必有那麼好。


我更傾向於前者。

願意為你改變,這也意味著他為了你付出了很多。但是如果我對他的付出沒有給予或者無法給予相應的回復,那個時候心裡會產生落差感。天長日久,越積越多。矛盾升級,就會演變成更大的衝突。

所以,我選擇志同道合的人。即使他不想為了我改變,沒有什麼。我喜歡的就是他本來的樣子。當然,他也就不要要求我為他改變。兩個人都保持自己靈魂的獨立性和個性,在相同或相似的興趣愛好下相伴走一生,就是我理想中的人生。


為你改變是假的,你只能說情商比較高或者會騙人

就算有為你改變的人,假使他改變之前他的價值是1,你是0.8(愛人總是卑賤一些),那他改變後(理性,健身,換工作,學習都算),可能價值就是2,0.8的異性會主動追求,主動膜拜,他最理想的對象是1.8而不是你這個原配0.8

很多人不懂,對象提高改變的同時價值也在提高,如果你不提高根本配不上人家,有多少人會為了伴侶的提高而提高自己??據我所知沒幾個,畢竟兩條腿的人滿大街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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