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入職一家公司,後公司被舉報涉嫌詐騙,公司主要人員被公安局拘留,員工被取保候審,現移交檢察院,檢察院也通知員工做筆錄,沒有逮捕,朋友新入職2月左右,工資+提成6千左右,後續會怎麼發展?會不會被判刑啊?


1,典型涉眾型犯罪,人數多又典型。政法機關打擊原則是區別對待,重點打擊主從犯,對於牽扯不多的不是打擊重點。2,關鍵看這個所謂詐騙,具體指什麼?是賣保健品還是什麼?以他的學歷和職業經歷,他能否明知?3,目前討判刑與否太早,目前看能否爭取檢察院不起訴,不管是存疑還是酌定不起訴。如果不起訴了,就沒事了。這個階段可以律師參與,但要抓緊時間,如果不退回公安,檢察院時間只有45天。刨去其它案子及其它事務,案子辦理時間更少。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詐騙罪只有自然人犯罪,沒有單位犯罪。

我代理過的西安寶芝林公司詐騙案,都是以個人犯罪起訴的。

詐騙罪是否成立,主要有以下構成要素:

  1. 是否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員工對於老闆的詐騙行為是否明知,是否有主觀故意。這點非常重要。

2. 員工是否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如果明知是虛構的事實、隱瞞的真相還去做,那性質與完全不知,自己也被老闆騙了是有本質區別的。

3. 騙取的財物歸屬。如果員工僅拿基本工資,並沒有額外的獎金、提成或著與業績相關的收入。一切按照老闆要求行事,自己也沒有辦法核實真偽,客觀上、普通人的經驗來看,根本無法分別真偽,那麼,員工不構成犯罪。

4. 員工參與的金額非常重要,金額的認定直接決定了刑期。

5. 如果構成犯罪,那也屬於共同犯罪中的從犯。從犯應當比照主犯減輕、從輕處罰。一般員工都會在基準刑以下減輕處罰的。

以上為作者原創,禁止轉載,僅供參考


檢察院做了筆錄,說明公安機關是作為嫌疑人移送到檢察機關的。是否構罪要看是否明知,明知要通過具體業務行為,從業時間長短等判斷。如有需要可私信~


你朋友能否被判刑,可以從兩個維度去分析:一是他是否明知公司在從事詐騙活動;二是他入職以後,是否參與了詐騙犯罪,為犯罪活動起到了多大幫助作用。你給出的信息量比較少,很難做出客觀判斷。


如果員工根本不知情,但是都是一些年紀很小的。但是在錄口供的時候警察就是很兇的逼你,就是讓你說出你就是做詐騙的,不可能不知道,但是員工平時都是按照經理安排的做,並未意識到自己公司是詐騙的,工資一個月三四千有多有少,在錄口供時警官。會很兇的讓你承認你就是詐騙,說不然就抓去坐牢等恐嚇員工,拘留了一天,員工都被取保候審了,老闆也被拘留了,這種的話,會被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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